案情回顾
2023年5月,王某某与一家二手车公司达成交易,以 10万元的价格购入一辆二手小汽车。彼时,二手车公司并未向王某某透露车辆存在任何异常情况,王某某基于对商家的信任,顺利完成了此次购车行为。
然而,到了2023年10月30日,出于对车辆状况的进一步了解,王某某委托某专业的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对所购车辆进行全面鉴定。这一查,问题浮出水面。鉴定报告显示该车辆的历史里程存在异常,存在明显的调表嫌疑。原本以为自己买到了一辆车况良好的二手车,没想到却可能遭遇了商家的不诚信经营。
深感权益受到侵害的王某某,毅然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将涉事的二手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手车公司返还购车款,并给予三倍赔偿。
案件结果
法院受理了王某某的诉讼请求后,应王某某的申请,依法委托了一家权威的鉴定评估公司对涉案车辆的车况进行更为细致、专业的鉴定。经过专业机构的深入检测与分析,最终出具的鉴定意见明确表明:涉案车辆属于调表车,并且精准地确定了调表时间在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之间。具体数据显示,在2022年8月时,车辆的行驶里程为214,069km,而到了2023年6月,行驶里程却被人为缩短为112,157km。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手车公司在销售车辆过程中,未如实向王某某告知车辆调表这一关键信息,其行为构成欺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最终判决二手车公司返还王某某购车款10万元,并按照王某某的诉求给予三倍赔偿,即赔偿金额为30万元。
法律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在订立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标的相关的重要信息。在二手车买卖交易中,车辆的真实行驶里程属于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关键信息,二手车公司故意隐瞒车辆调表事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对合同义务的违反。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二手车公司未如实告知王某某车辆调表情况,侵犯了王某某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同时,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作此规定,旨在严厉打击商家的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环境。
在本案中,二手车公司的调表行为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法院依据该条款判决其给予王某某三倍赔偿,于法有据。
笔者寄语
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普遍,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购买二手车时,务必保持谨慎与理性,不要仅凭商家的口头承诺就仓促作出决定。尽可能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详细了解车辆的真实状况,包括是否存在调表、事故修复等问题。
同时,若不幸遭遇类似王某某的情况,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千万不要选择忍气吞声,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是公正的,它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只要我们遵循法律程序,积极收集证据,就有很大的可能获得公正的裁决。
对于二手车经营者而言,诚信经营才是立足市场的根本之道,靠欺诈手段或许能获取一时之利,但从长远来看,必然会损害自身信誉,失去市场份额,最终得不偿失。希望整个二手车行业能够在法律的规范与约束下,朝着更加透明、诚信、健康的方向发展。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彭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