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5日讯 一提到受贿和行贿,很多人都以为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可能涉及。据了解,公司、企业员工等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回扣”“好处费”等,也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15日,在潍坊市公安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上,潍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刘毓介绍了公安机关在打击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维护企业利益方面的举措。


潍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刘毓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以立案追诉。

去年以来,潍坊全市经侦部门紧跟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打击中小微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犯罪,从严查处了一批侵害企业利益的“内鬼”“蛀虫”。

坚持主动进攻,充分发挥科技支撑、数据赋能优势,紧盯企业采购、销售、财务等关键岗位,精准穿透资金往来关系,2024年以来,共立案侦办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40起、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8起,涉案总金额3800余万元。

坚持主动服务,组织开展经济犯罪预警宣防“六进”活动,全市经侦民警先后到130余家企业进行“送法宣讲”,指导20多家企业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良好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坚持主动预防,深化落实《经侦部门便民利企十项工作指引》,建立完善警企沟通常态化机制,指导企业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告知书”“风险排查告知书”,推动企业形成内部腐败共防共治机制。

下步,潍坊全市经侦部门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和商业贿赂等侵企经济犯罪,为全市企业撑腰鼓劲、保驾护航。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潍坊报道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