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 5月15日讯(记者 姜婧仪 通讯员 王芙蓉)近日,南京市消协投诉部里来了一位来自江阴的消费者。根据他提供的身份证明和投诉材料,市消协了解到,这位陈老先生已年逾八旬,独自一人从江阴而来,主要是为了寻找位于南京的某家药房。
老人独自来维权
原来,2024年年末,他在电视台收看了一档早间5点到7点播出的节目,专门请一些“著名医师”推荐药品、保健用品和长寿秘方。节目中称某品牌电脉冲治疗仪单独购买为2万6千元/台,如果购买指定口服液15盒,便可免费获赠。由于老人本身患有高血压、痛风等多种疾病,又见如此优惠政策,便拨打了电视台公布的400热线,花费7470元购买了15盒口服液,还获赠了一台治疗仪。老人在服用近2盒口服液后,疾病并未得到缓解,反而有加重的趋势。此时,他再次拨打400热线却未得到满意的回复。幸好,当初购买时,老人保留了发票。发票显示该产品为南京某家药房销售。于是,八旬老人便独自一人跨市而来,几经碾转,找到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消协接诉后,当即与发票上的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联系。对方接电话的为财务人员,并不了解产品在异地销售的情况。市消协工作人员叙述了老人跨市维权的不易,请对方尽快与公司负责人联系,给出处理方案。经过电话中几番沟通,最终,该药房连锁公司同意帮老人退掉没有服用的12盒口服液,共计5976元。
此案例中,商家利用老年消费者的“健康焦虑”,通过电视节目夸大产品疗效,虚构“著名医师”背书,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陈老因信息不对称误信广告内容,其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均受到侵害。同时,商家未提供有效售后支持,加重消费者维权负担。
对此,南京市消协做出消费提醒。首先,消费者在电视购物时,应查验商家营业执照、产品批号,警惕“免费赠送”“专家推荐”等营销话术,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其次,应妥善保存发票、通话录音、广告截图等证据,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费用,优先选择货到付款。在选择医疗用品或保健品时,应尽量选择线下正规医院或实体药店,与医师或工作人员当面沟通,了解商品信息、食用(使用)方法和售后途径。确需远程购物的,应避免宣称“包治百病”夸大宣传的商品,并索取正规发票。
最后,消费者一旦发现消费纠纷问题,涉及异地的,可及时拨打当地12315热线进行咨询投诉,或通过“全国智慧315”平台在线投诉,以降低维权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