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1日20时22分,临夏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临夏州法院刑二庭庭长陈义明一家四口在家中全部遇害。

接到报案后,临夏市警方一边上报,一边紧急赶往现场。

现场位于临夏市西郊新村31号楼一单元的楼房内,58岁的房主陈义明、56岁的其妻马沙米,8岁的孙子陈元辉、16岁的保姆杨热米同时被枪杀在家中,家中散落多颗弹壳。



省厅的车队很快赶到,并迅速投入现场勘察工作。

此案上报后,震惊中央,中央领导、最高法领导相继作出批示,公安部领导极为重视,在甘肃省公安厅的请求下,12月13日即派出由公安部首席刑侦专家乌国庆、枪弹专家蒋雪梅、物鉴专家石世民组成的由高级专家组飞往甘肃,千里驰援。

专家组一下飞机直奔现场,现场401室是坐西向东的三室一厅房屋,陈义明被枪杀在客厅西南卧室地面上,其妻马沙米、保姆杨热米被枪杀在卫生间地面上,年仅八岁的孙子陈元辉被枪杀在客厅北面卧室的床沿上,三人均系“六四”式手枪所杀;保姆杨热米系小口径手枪杀害。

马沙米、杨热米和陈元辉三人双手均被胶带纸反绑、嘴被缠封。

看到八岁孩子的小尸体,已是爷爷的刑侦专家乌国庆眼里含满泪水:“孩子……可怜啊!”



乌国庆

多次分析后,大家一致认为:

1、这是起有预谋的持枪杀人抢劫案件。

2、作案时间大致在12月11日17时30分至20时10分

3、团伙作案的可能性很大,作案人数在三人或者三人以上。

4、行凶报复极端残忍,下手毫不留情,连一个八岁的孩子都不放过,很可能有犯罪前科,且极端仇视社会。

5、作案人是临夏市或附近县、市人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是外地人作案,应在临夏待过或熟悉临夏的情况。

12月15日,汇集各路精英的“12·11”专案组成立,侦破工作全面展开。

但是一连十天,专案组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12月25日,专案组经公安部向全国发出通报协查的请求,指望全国兄弟省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情况,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但是案子依然没有任何突破,就在侦破工作陷入低潮之际,省城兰州突然发生了一起枪击案件,使案情迎来重大转机。

2007年3月3日深夜,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兰州市最大的兰新家电批发市场里,两名犯罪嫌疑人趁黑夜正在盗窃一家电动自行车商店时,被夜间巡逻的保安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趁乱逃脱,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围了起来,此人见无法逃脱,最后竟举枪自杀了。

目睹这突然的一幕,围追的众保安都惊得目瞪口呆。

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赶到,当看见还握在自贱者手中的自制手枪时,有经验的刑警立即敏锐地意识到这支枪支,是否与临夏那起灭门惨案有联系?于是立即将此情况向分局领导作了汇报。

接报情况的分局领导不敢怠慢,开始层层上报。公安厅刑侦总队接到报告后,副总队长孟好宏带人迅速赶往现场。

在现场,警方发现,这支自制的“六四”式手枪上有一个枪管消声器。

据此,孟好宏提出两点意见:

一、犯罪嫌疑人对枪支使用得比较熟练。

二、使用消声器的犯罪嫌疑人一定预谋着或者已经做下了什么大案。

当孟好宏将现场提取到的“六四”式子弹看过之后,弹底的标志“9511”的字样,居然与临夏灭门惨案现场所提取子弹的底部标识一样。

从疑犯身上提取到的三张身份证,经鉴定:

名叫吴强、王毅的是两个假身份证,名叫孟繁军的身份证是真的,经过比对,确定了那个饮弹自尽的青年男子就是此人。

同时提取到通讯录一本,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通讯录是个人交往网络的真实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证实着他们的落脚之地,这样东西非常重要。

经查,房屋租赁合同上的签字人是王海龙,对方是麦积区道南“爱心家政服务公司”,签订的日期是2006年12月25日,出租房屋的地点在麦积区滨河北路道北三角地008号。

从房主处调查了解到:该房于2006年12月中旬出租给了两名四十多岁的外地男子,此二人均操兰州口音,自称是做苹果生意。可经常所见是白天睡觉,晚上出门,回来时常常是深更半夜,行为鬼祟,而且在居住期间常有怪异的女人声音从他们的房中发出……

经房东等人对警方提供的照片辨认,两个人中的一个就是在兰州兰新市场饮弹身亡的孟繁军,而另一位就是在租赁合同上签下名字的王海龙。

这二人到底是不是临夏灭门案的凶手,现在孟繁军已经死了,一切只有抓住王海龙才能得知。



案子连续3个月没有任何进展。

3月16日,暴力案件侦查科科长杜孜学在重新翻阅卷宗时发现了一个细节,有一位名叫刘卧虎的出租车司机所反映过一个情况,那就是12月11日19时19分,他拉了一个醉汉在临夏市案发地跟前的一个路口下车,车掉了一个头后,19时25分,马上又拉上了三个神色慌长的年轻人,此三人上车后只说了一声:和政县,快一些。此后再没有言语,也没有为车钱讨价还价。

而在走访时,据现场北面一家住户反映:11日7时15分至20分之间,他听到南面邻居、即受害人家里的门板发出巨大的响动,当时他还以为是自己家的什么板子掉了下来,忙跑去看个究竟,才知道那响声是来自邻居陈家……

而专家组给出的作案时间实在在12月11日17时30分至20时10分。

这明显有出入。

随后,杜孜学做了大量的侦查试验,比如让出租车司机刘卧虎带他重新走一遍他说的那条路线。

最终,他得出结论,那三位神色慌张要赶快离开此处的年轻乘客,犯罪嫌疑十分重大,而那此案的发案时间也不是原来确定的19时30分之后,而应该提前到19时20分之前……

杜孜学上报后,经过专家、领导的仔细研究、论证后,果断采纳了他的建议,即将发案的时间予以修正,确定在19时20分之前。

正是此时件的修正,使处于胶着状态的案件侦查至此便有了一个质的突破。

此后,专案组以此为支撑点、突破口,侦查的弧线从临夏、和政一路画将过来,几经拐进拐出,落脚点定在了兰州市的七里河区。

经进一步深入调查,终于在4月7日发现蒋志强等人犯罪嫌疑重大,同时发现蒋志强去向不明,此人应为重中之重。

案子终于看到了一线曙光。

案子越来越顺利,2007年4月14日,房屋合同签署人王海龙被抓获。

经过反复心理战,王海龙终于开口交代,他的真实姓名叫朱建林,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人,1961年11月30日出生,曾因盗窃、抢劫被判了十几年徒刑,在临夏监狱服刑,后又因不服管教脱逃被加刑,前后在这里服了十六年刑。

2006年8月19日一出来,他就琢磨着要做个啥。

回到社会上没混几天,他就和孟繁军、蒋志强等几个臭味相投的人混到了一块儿。

孟繁军、蒋志强租住在七里河龚家湾,这两人也是混社会的人,心狠手辣。

在朱建林入伙之前,二人就已从临夏广河县三甲集购买了枪支弹药,正想着要干一桩大事,却为选择下手目标而苦恼。

本来两人是要去抢一家城市信用社,并以谈朋友的名义,和里面的一位女工作人员搭上了线,期待着从这个女工作人员身上掌握情况,把握时机,狠狠地整她一把。

但朱建林却告诉他们:“计划是好计划,但我得问二位一句,你们打算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下手?”

这句话一下子把两人噎在了那里:“对啊,在哪儿下手呢?在信用社里面,有保安、有探头,还有顾客,好像不行。在外面,钱就可能不多,钱多的提款人就不是一个人了。再多的怕就是运钞车,人家那火力装备,我们根本就不是对手。”

二人对朱建林在黑道上的阅历深非常佩服,于是甘心服从他的调遣。



朱建林

2006年11月20日,此三人外带上朱建林的胞兄朱建民,在七里河西站一火锅店喝酒,期间密谋行凶,朱建林提出要整一个法官,问几人敢不敢干?

几人应声附和。

朱建林说:“这个人是我在临夏监狱里认识的,多年的法庭庭长,手里过了不少案子,听说家里至少三四百万。知道吧,临夏人有个习惯,就是不把钱往银行里存,大多存放在家里,想想,哥儿几个进到他们的屋里,把那几百万拿来,那是个啥成色?那咱哥儿几个就发了。”

此话一出众人兴奋异常。

很快,枪弹齐备,有的还是人手两支。因是入室作案,地点又在居民楼内,因此他们又弄几个消音器套上。

朱建林交定的目标就是临夏州法院刑二庭老庭长陈义明。

11月28日,四人从兰州乘车直奔临夏。

下午3时许,四人下车后便由朱建林带领直奔临夏州法院,蹲守在大门口,等候陈义明的出现。

但直到下班,也没见着陈义明影子,当晚四人便在法院附近的一家私人旅社住了下来。

11月29日一早,四人又去了法院的门口,还是没等到陈义明的身影。

觉得在门口可能等不来结果的朱建林,突然间想到这个陈义明很可能是坐车上下班,在门口傻等怕是没戏。

商议之后,干脆下午自己和孟繁军以找陈义明帮忙给孟繁军的朋友减刑为名,直接去陈义明的办公室,先让孟繁军认识陈义明。

下午一上班,两人依计而行,果然在办公室堵住了陈义明,如此这般胡扯了一通,见有人进来,便借故离开了。

害怕引起陈义明的怀疑,朱建林先回了旅社,下班时孟繁军在法院大门口以请陈义明吃饭为由,将其拦住,让躲在一旁的蒋志强、朱建民认清。

陈义明拒绝了他的邀请,步行往家里走去。

蒋志强、朱建民则装作行路人的模样,随后跟了过去,认清了了他的家。

为了防止意外,他们没有立刻动手,而是先回兰州,目的就是过滤掉人们有意无意之间注意到他们几个去找过陈义明的印象。

回到兰州后,三人觉得朱建民的性格容易暴露,于是决定不带他了。



蒋志强

2006年12月9日,三人结拜,歃血为盟,当天下午3时,朱建林、孟繁军各持一支自制带消声器的“六四”式手枪、蒋志强持两支小口径手枪乘车前往临夏。

6点多,车到临夏市。

三人在临夏市大十字广场的商场内购买了一卷作案用的胶带纸和手套后,在7时许天已漆黑之时,带着一身的杀气,直奔陈义明家而去。

待朱建林敲开门后,大为丧气,只开了门上一扇小窗的女人回答:陈义明去兰州开会,明天返回,你们有事明天来吧。说完便关窗谢客。

三人无法,只好离开。

12月11日19时许,三人趁着所有家庭都在叮叮咣咣做饭之际,提着几袋水果,终于敲开了陈义明的家门。

开门的陈义明见是朱建林、孟繁军等人,记起他们去过他的办公室,有事情求他。

人已立在了门口,总不能不让进,出于礼貌,还是把三人让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

烟茶上好坐定之后,话还没说几句,只听朱建林对孟繁军吼道:“老二,还不动手!”

陈义明马上反应了过来情形不对,随即起身欲冲入卧室,可是为时已晚,孟繁军从怀里掏出一把自制“六四”式手枪,冲陈义明连开数枪,将他打倒在卧室门口,顿时血溅满屋……

那一声巨大的门板响声,是保姆看到主人被杀,吓得躲到自己的房间,用身子顶住门板,被追过来的蒋志强狠命撞开发出的声音……

随即女主人马沙米、16岁的保姆杨热米、才8岁的孙子陈元辉全被用胶带纸捆绑住手脚,拷打逼问钱财存放的地方。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两位女眷吓得得只知道摇头,想捞到钱财赶快脱身的三人,哪有耐心再去问个清楚,枪口一转,子弹射出,两个无辜的女性转眼间被枪杀在卫生间……

连杀三人之后,三人便满屋子寻找财物,翻箱倒柜搜到1万余元现金和两块手表,还有一袋玛瑙等财物。

朱建林十分懊丧:这可与他们想象中的结果相去甚远。煞费苦心,血染双手,就这点收获,这算个啥?

虽于心不甘,但更担心自家性命的朱建林害怕他们在这儿待的时间过长,让警察包了饺子,那才叫得不偿失。

心惊肉跳的朱建林牙一咬:这些就这些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钱财固然重要,还是保命要紧。心意一定,喊了一声,准备撤。

随后,朱建林将八岁的孩子陈元辉拉到北卧室,掏枪对准孩子凶狠地扣动扳机。

可是枪哑火了。

孩子一看要杀自己,哭喊着求饶:“叔叔,别杀我,我告诉你们我爷爷藏钱的地方。”

此时心里只想着杀人灭口、赶快离开这栋血腥之屋的朱建林哪还有心思去听孩子的告饶和什么藏钱的地方,他狠下心来连连扣动扳机。

可还是哑火。

朱建林心下大惑:见鬼了。

他掉转枪口看了一眼,叹了一口气说:“娃儿,不是叔叔要杀你,是叔叔不得不杀你,有冤有仇,下辈子再报吧。”

换了弹夹之后的朱建林,用脚踩住孩子,将一串子弹射了出去……

确信屋内四人无一活口之后,朱建林断后,三人游观一般逃离血腥之地,把这个惨不忍睹的屠杀现场扔给了受害人的家属和警方……

奔到现场北口马路边上的三人,一眼便看见了刚拉客到这儿的刘卧虎驾驶的出租车,赶紧拦住,上车逃离临夏。

他们害怕警方会找到这辆出租车,并根据这辆车找到他们,于是到和政县蒿支沟下车、换车,就是为了断线。

之后,为了防止被警方发现,他们逃出了兰州,又在天水、宝鸡、郑州、武汉等地满世界瞎晃悠了一圈,鬼使神差地又晃回了甘肃,挑来选去,便落脚天水。

这里可进可退,来去方便。



审判现场

在返回甘肃的途中,蒋志强和孟繁军吵了一架不辞而别,去向不明。

2006年12月25日,二人在这里租了一间房,朱建林化名“王海龙”在合同上签了字。

二人本想想弄点钱来,但刚经过临夏的那事,太血腥了,心劲还没有缓过来,既没有目标,也没有胆量,只能是白天梦游,晚上泡歌舞厅,再把三陪女带回出租屋里。

可在2007年元月初的这一天,出门的时候,二人把藏在枕头底下的那支手枪给忘了。

半夜里二人将一名歌舞厅小姐带回来,一觉醒来,天已大亮,那个小姐穿衣准备起床时,猛然间发现了枕头下的那把手枪,发出一声惊叫。

二人怕事情败露,就将三陪女杀了。当夜,两人将碎尸后的三陪女分几次抛尸。

三月初的一天,孟繁军说到兰州去一趟,弄点钱回来,让朱建林等着他,没想到一去不回。

此时的朱建林还不知道,孟繁军已经开枪自杀。

朱建林担心孟繁军在兰州被抓然后供出自己,便赶紧外出避风头。

本来他可以远走高飞,再不回来。可他硬是让鬼撑着一般,又转悠着回到了这里,刚好投进警方张开已久的网里。

4月26日,蒋志强在山西一煤矿被抓获,28日被押回兰州。

连夜突审,蒋志强供述了其伙同孟繁军、朱建林持枪杀害陈义明一家四口、抢劫作案的犯罪事实。

137天,血案终于告破。

2007年9月18日,朱建林、蒋志强被判处死刑,朱建民被判10年。

2008年1月25日,二人被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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