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玉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素有“火洲”之称,这里有闻名中外的火焰山,夏季最高气温达47.8℃。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火焰山人民法庭便坐落于火焰山脚下。近年来,该法庭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法庭工作的主线,强化便民举措,助力文旅发展与富农产业,以法治力量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自设立至今,火焰山法庭分别获得“全国优秀人民法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庭先进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庭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24年6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火焰山人民法庭干警在火焰山镇一处葡萄架下就地解纷 供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法庭开到“家门口”
火焰山法庭辖区面积737平方公里,因交通不便、夏季高温难耐,给辖区群众诉讼带来诸多不便。为持续优化司法服务,火焰山法庭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将大量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2024年4月7日一早,吐鲁番市高昌区三堡乡英吐尔村村委会小广场上已经聚满了群众,一辆巡回审判车停在广场正中央,庭审马上开始。
这起案件中,热某是英吐尔村的残障人士,两年前他将自家的葡萄干销售给阿某,阿某向他出具了一张2万元的欠条,热某多次向阿某讨要欠款未果。无奈之下,热某到火焰山法庭起诉。法官了解情况后,试图调解依然无果。于是,法官将巡回审判车开进英吐尔村,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阿某认可所欠热某的葡萄干销售款,愿意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在村委会干部和现场群众的见证下,双方自愿签订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
“法官,我也有一笔葡萄干销售款没要回来,也帮帮我吧!”庭审结束后,旁观的艾某喊道。见现场群众还有需求,火焰山法庭法官又接连在现场调解了两起农产品销售合同纠纷,当事人均自愿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据了解,火焰山法庭以“1名法官+1名特邀调解员+1名书记员+1台电脑+1台打印机”组成高效机动的巡回审判法庭,以调解方式将9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头巷尾。火焰山法庭还引入退休法官、退休教师、乡贤参与纠纷调解,以“拉家常调解”“板凳调解”等具有“烟火气”的方式化解纠纷。此外,火焰山法庭联合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定期进行法治宣传,深入田间地头、交易收购站等地,与瓜果农交流种植、产销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用“苞谷馕”式的语言现场普法,切实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
助力旅游“火出圈”
2024年7月,某游客看天气炎热,便给景区拉车的马喂了冰镇矿泉水,工作人员看到后立即制止。游客认为自己好心给马喂水,没什么错,于是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景区的马已经适应了高温环境,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定时给马喂水。您给马喂冰水,很可能适得其反。”熟悉景区情况的火焰山法庭干警有理有据地安抚了游客,转头又对景区工作人员说:“游客来咱们火焰山玩,不了解情况,咱们说明情况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游客保持愉悦的心情,才能畅游大美新疆!”在法庭干警的劝解下,双方矛盾很快化解。
火焰山每年都吸引着数以万计的游客前来观光游玩。每逢旅游旺季,火焰山法庭干警都会坚持进景区服务游客。与火焰山景色不同,3月中旬的葡萄沟景区已满目苍翠,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游玩。为了以法治方式助力吐鲁番旅游业实现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火焰山法庭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全力打造吐鲁番“司法+旅游”的亮丽名片。依托旅游巡回法庭,火焰山法庭相继挂牌成立了高昌故城、火焰山景区、葡萄沟景区等7个景区法官工作巡回点,实现吐鲁番4A级以上景区法官工作巡回点全覆盖。
守护历史“根”与“魂”
作为丝绸之路上一颗璀璨明珠,吐鲁番有着历史悠久且数量众多的宝贵文化遗产。为了让千年中华文化既能“留得住”,又能焕发新时代的光彩,火焰山法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守护吐鲁番历史文化的“根”与“魂”。
据了解,高昌区涉文物资源和文化遗产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由火焰山法庭集中审理。近年来,火焰山法庭坚持依法加大打击文物犯罪力度,严惩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行为,加强涉文物犯罪法治宣传,不断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2022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吾某伙同马某、胡某等人持铁铲等工具,分别在高昌区某度假村院内盗掘了4座古墓,掘出文物23件。检察机关依法对该案提起公益诉讼。火焰山法庭依法审理后,对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其中4名被告人还要承担考古清理、文物保护修复等费用,并公开道歉。涉案文物也被悉数追回。
坎儿井是分布于新疆吐鲁番盆地和哈密盆地的地下灌溉水利工程,作为活态的珍贵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价值。依托7个景区法官工作巡回点,火焰山法庭全方位开展坎儿井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
在审理一起因坎儿井年久失修、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一起群众跌落案件后,火焰山法庭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坎儿井安全防护的司法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对坎儿井安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修补漏洞,保障游客及周边群众出行安全。同时,火焰山法庭就吐鲁番市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在立法建议的推动下,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吐鲁番市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并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下一步,火焰山法庭将立足地域特色,走好群众路线,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建机制、出方案、定目标、抓落实、强服务等多项举措,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火焰山法庭焕发新时代光彩。”高昌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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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8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66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