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蒙德拉港,烈日炙烤着码头集装箱。某化工公司价值42万元的化工品到港后,因货代公司连环欠费纠纷遭“扣单”,货物在高温下面临变质风险,化工公司的货运代理商紧急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
上海海事法院通过“快立案、精研判、巧调解”的工作机制,促成货主、争议货代之间签署三方协议,货物得到及时清关,境外合作渠道得以保全。该案从当事人提出申请到实质解纷仅用时两日,实现了止争、止损、促发展的三重效果,为中国外贸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欠款纠纷引“扣单”
某化工公司委托某供应链公司(下称甲公司)订舱出运一票货物,从中国上海港运输至印度,货物价值约42万元。甲公司委托某供应链管理公司(下称乙公司)办理该票货物的订舱事宜。
货到目的港后,经多次催促,乙公司一直未交付正本提单,导致印度收货人无法提货。甲公司遂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要求乙公司交付涉案正本提单。
上海海事法院立案后立即启动快速通道,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调查了案件相关情况,发现甲公司欠付了乙公司包括本票货物在内的多票货物的业务费用,导致乙公司作出了“扣单”的行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存在协议,约定如果甲公司欠付业务费用,乙公司可以扣留其他货物的相关单据,乙公司据此认定自己的做法没有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纠葛之外,在遥远的印度,高温环境对化工品的存放极为不利。化工公司担心的不止是货物,更有对潜在的客户流失的担忧。化工公司曾尝试与乙公司进行沟通,但双方的诉求存在明显差距。化工公司已向甲公司支付了该单货物的费用,但考虑到甲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化工公司愿意再向乙公司支付该单货物的相关费用;但乙公司“扣单”的目的是让甲公司结清所有欠付费用,不愿做出让步。
高效调解司法护航
“我们和甲公司有过协议,他们现在拖欠费用,我们就可以进行扣单处理,我们这么做有什么错?”
“这单结清才多少钱,他们总共欠了我们那么多,这点钱杯水车薪啊。”
在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后,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对该案开展合议,仔细研判相关合同条款的法律性质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在初步形成了促成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的方案后,法官随即和乙公司取得联系,对合同条款的效力、“扣单”行为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指出此前的运费拖欠与这一单运输并不能混为一谈。
“你们公司扣的这单应仅限于针对这单货物拖欠的业务费用,否则也存在法律风险。我很能理解你们被拖欠费用的心情,法院是站在一个中立的立场上,也不偏袒谁。大家将心比心一下,化工公司也是被卷入你们两家的纠纷里,现在他们也很有诚意。大家坐下来好好谈,肯定比一直僵着下去要好。”
“港口滞箱费、堆存费每日叠加,若收货方弃货,各方损失可能远超当前争议。”
在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化工公司、甲公司、乙公司之间签署了三方协议。化工公司主动提前结清了与甲公司在本单之外的其他业务费用,以帮助甲公司暂时度过经济困境。乙公司也收到了应收的费用,当即交付提单,印度收货人及时提取了货物。
“感谢上海海事法院,这起纠纷的快速解决,避免了损失进一步扩大,也帮助了我们继续维系和境外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纠纷解决后,化工公司代表对上海海事法院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表示肯定和感谢。
原标题:《48小时化解跨国“扣单”纠纷,上海海事法院救回42万滞留化工品》
栏目编辑:顾莹颖 题图来源:东方IC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陈佳琳 通讯员 姜圣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