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将在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5月18日。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启用1套闯红灯设备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国道348线1779公里150米与省道215线交叉路口。
(二)启用1套卡口设备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国道348线1779公里150米与省道215线交叉路口。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2025年5月14日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