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日,江苏南京。一群外卖骑手在夫子庙景区附近的商业广场前休息。他们的谋生工具,也是他们的“行军床”。(图/视觉中国)
我们与休息的距离,正是“休息权”从道德主张落实为法律权利的距离,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之间的距离。
✎作者 | 陈茁
✎编辑 | Felicia
大约1个世纪前,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在《我们后代的经济前景》中描绘了一幅令人向往的图景:到21世纪初,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力提升,人们每周只需工作15个小时。
时间来到30年前的1995年,新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正式颁布实施,“8小时工作制”由政治主张正式确立为法律制度。
遗憾的是,凯恩斯乌托邦式的预言至今未能真正实现,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个小时也很难到达。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持续攀升,并在2023年达到49小时的历史新高,尽管2024年6月微降至48.6小时,但如果按一周工作6天计算,中国人平均每天仍要工作8小时以上,时长与凯恩斯所处的时代几乎无异。
电视剧《觉醒年代》中,李大钊向工人们介绍欧美工人争取8小时工作制的斗争。(图/《觉醒年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休息权,《劳动法》也构建了包括标准工时、特殊工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产假、婚假、病假等多种制度在内的法律框架,为何打工人想要一个完整的双休日或不被打扰的夜晚还是如此困难?在理想和实践中,到底哪些环节出现了问题?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专访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特聘研究员、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黄镇,聊了聊“休息权”困境中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他著有《工时博弈:休息权的实现与限度》一书。
《工时博弈:休息权的实现与限度》
黄镇著
法律出版社,2020-6
劳动发生异化,是休息成为一项法律权利的根本原因。休息权的目的是为了平衡劳资双方在时间分配问题上产生的利益冲突。如今,平台经济、算法管理、AI技术的介入,使得这场博弈的规则变得空前复杂。工业革命以来形成的以工厂流水线为基础的工时制度的平衡被打破了,新的工时制度暂未形成,所以出现了资本暂时“失控”、《劳动法》暂时“失灵”的现象。
“传统休息权的概念正在走向‘终结’。”黄镇开门见山地指出,过去的工时制度已经失效,新制度又尚未成形,而处于制度真空的夹缝中的劳动者,在力量悬殊的劳资博弈中缺乏筹码。我们与休息的距离,正是休息权从道德主张落实为法律权利的距离,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之间的距离。
传统休息权的概念正在走向“终结”
《新周刊》:法学上是如何定义休息权的?它与公众普遍认知中的休息权有何区别?
黄镇:我们日常说的休息通常指“休养生息”,可以理解为停止生产性活动,从而恢复生理和心理机能。休息的形式因人而异,千差万别。鲁迅就曾说过,读书是他最好的休息方式。但这对于其他人可能就未必了。
休息后面加了一个“权”字,就成为一项权利。这意味着,权利人可以据此主张某种利益。作为道德权利的休息权是一项人格权,和健康权、生命权一样平等地属于每个自然人;作为法律权利的休息权则是一种身份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主要是指劳资双方围绕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进行的规范性分配。从立法角度来看,休息权制度化的初衷并非仅仅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自由时间利益,更在于平衡劳资双方在时间分配问题上产生的利益冲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工时博弈”。
(图/《觉醒年代》 )
时间分配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叫作应然状态,休息和劳动是统一的,这是一种共产主义的理想状态;第二层次是实然状态,休息和异化劳动互相对立,劳动者丧失了主体地位。这个机制带来了社会财富的增长,问题在于没有合理分配。
所以,法学想要干的事情就是在应然和实然之间找到一种规范状态,即第三层次,在现实生活和理想状态中实现平衡,尽量减少生产资料被少部分人占有所导致的不公平。
《新周刊》:《工时博弈》一书基于你2015年发表的博士论文,至今恰好10年。这10年间,在时间分配的问题上,你观察到劳资双方的冲突发生了哪些关键变化?最终导向了怎样的博弈结果?
黄镇:近10年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传统休息权正在走向“终结”。我们现在谈的休息权(包括整个劳动法理论与体系)是200多年前工业革命的产物,根植于工厂流水线的生产方式。而自从进入信息时代,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旧的工时制度的平衡被打破,新的工时制度又没有形成,结果就是劳动者关于休息、休假的权利普遍受到侵犯,休息权实际处于失效、失灵的状态。
以最近几年大家讨论的“困在算法里的外卖骑手”为例,背后其实是生产力发展带来的生产关系变化。外卖员、快递员、主播这些新就业形态让我们不再需要像《摩登时代》里的卓别林那样待在流水线上,空间和时间上都更自由了,但这种自由背后隐藏着从工业革命确立的8小时工作制过渡到24小时生产的转变。这种生产关系的变化并未及时反映在法律制度上。
(图/《摩登时代》)
数字时代,劳动者的休息权何去何从?
《新周刊》: 对于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这些“灵活就业者”,现行司法如何保障他们的休息权?平台作为新的参与者,在工时博弈中起到怎样的作用?
黄镇:司法保护的前提是法律关系明确,目前新业态从业者的劳动关系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无法认定劳动关系,就无法适用《劳动法》。
《宪法》中的“劳动者”泛指所有从事劳动生产活动的公民,而《劳动法》规定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才能被认定为劳动者,因此,一些平台会通过复杂的用工模式规避相关义务。
尤其是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发展,催生了“灵活就业”“非标准劳动关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衍生概念。我们也看到法院在有些判决中支持了此类劳动者的诉求,但前提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不能认定,则很难适用《劳动法》。目前对这类劳动者的保护,主要依靠相关部门等发布的指引、指南等柔性措施,法律保护缺位。例如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出台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虽然该指引效力层级较低,但也表明了政府希望引导平台企业去善待劳动者。
(图/《逆行人生》)
《新周刊》: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困境有点类似你书里写到的“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的关系。你在书中建立的“休息权判例数据库”显示,发生休息权纠纷最多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同时,在权利人的职业分布上,工人是休息权最易受侵害的职业。以“996”著称的互联网公司员工及其他白领人群相关判例反而较少,这是为什么?
黄镇: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因此,该数据库收录的都是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后提起诉讼的案例,但这部分案例只是全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很小一部分,因此有结构性偏差。
另外,像互联网公司这样的科创类企业,合规意识都较强(例如担心影响上市),因此劳动风控相对较好,加班补偿基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这类企业劳动者普遍受教育程度较高,懂得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在走到仲裁前,他们很可能已经跟公司HR沟通协商,提前把问题解决了。
(图/《年会不能停》)
《新周刊》:数字时代带来的另一问题是“隐形加班”。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将“离线休息权”引入《劳动法》,你认为这在实操层面有哪些困难?
黄镇:这个问题可以从“有无必要”和“可能的后果”两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离线休息权入法有无必要。我认为在理论上,离线休息权并非一项新的权利,它针对的是一种新的侵害传统休息权的行为或者相关违约行为。所以从立法的角度来说,这个概念并未突破《劳动法》第四十三条中“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所规定的范畴。离线休息权更多的是司法层面如何认定“在线加班”的问题。
二是离线休息权入法的可能的后果。我认为它的宣誓意义可能要大于实际意义。8小时工作制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也将是离线休息权在实践中会遇到的困难。如果一项权利写进法律而无法兑现,不仅无法实现立法目的,还将有损于法律的权威。
(图/《年会不能停》)
休息权“理想与现实”的距离
《新周刊》:那么在当前情况下,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还能采取哪些有效的博弈策略来维护自身权益?国家又能从哪些方面着手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
黄镇:从维权的角度去讨论休息权,无数事实已经证明效果不佳。不论是传统劳动者还是新业态劳动者,客观来说都难以在现行法律体系中找到有效的博弈策略。对此,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张五常认为,从成本角度看,《劳动法》干预劳资双方合约的自由选择,导致了市场交易成本的增加。因此,休息权看似保护劳动者,但却无意中使得超时劳动更为普遍。
但我们或许可以从生产与消费一体化的角度来考虑,在国家层面把休闲文化与工时制度统筹起来,从文化和经济的层面去推进休息权的实现。
当前,我们正在经历从“以生产为主”到“生产与消费并重”的转型。通俗来讲,以前我们生产东西卖给别人,现在我们要想办法卖给自己人。若要促进国内消费,老百姓需要有两个东西:一是余钱,二是余闲。最近各地都在发消费券,这是解决钱的问题。但要系统性地推动消费增长,还需要从休闲文化和工时制度改革等多方面来发力。
(图/《逆行人生》)
《新周刊》:凯恩斯预测,随着生产力发展,到了21世纪,人们每周只要工作15个小时,现实却并非如此。大家现在也会担心AI技术并不能真正解放劳动力。在你看来,AI是否会加剧劳动异化,从而进一步侵害劳动者的休息权?
黄镇:短期来说,AI带来的生产力急剧变化会引发阵痛,劳动力相对过剩,其结果是一部分人失业,另一部分人因为失业压力而被迫内卷。但从中长期角度来看,生产力的发展最后一定是把人从重复性劳动里解放出来的。工厂里以前要100个工人才能完成的工作,现在只需要10个技术工人维护机器来从事生产,社会整体的自由时间必然是增加的。
从国际劳工组织对100多个国家每周平均工作时长的统计数据来看,我们也可以观察到总体工时下降的趋势。然而这里隐含了一些未来极有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人在物质资料生产中的作用逐渐变小,而作为生产资料的AI归谁所有?AI生产的生活资料如何分配?或许这将直接影响甚至彻底改变人们的生活形态。
2023年5月5日,德国柏林。一位母亲一边工作,一边扶着她的婴儿车。职业女性的时间分配和休息权,从来都是重要的问题。(图/视觉中国)
《新周刊》: 法律从业者和高校教师的工作中也存在加班现象。你如何平衡休息和工作,应对理论与现实中休息权受损的冲突?
黄镇:关于加班,其实有着复杂的心理机制。总体上可以分为外部强制(别人迫使,且无法拒绝)和内部强制(自我迫使)两种。其中内部强制又可以分为积极(主动加班,并在工作中感受到愉悦)和消极(不愉悦,但心甘情愿)两种。律师和高校教师这两个职业较为特殊,尤其是律师,我觉得以内部强制居多,但是积极还是消极得看个人的价值判断。
我在书中引用了罗素《权威与个人》里的观点:“人类在很多方面和其他动物不同,其中之一是,他乐于从事那些本身未必令人愉快的事情,因为这些事是实现他想要达到的目的的手段。”当然,这只是一种个人选择,或者说自我博弈。每个普通人都可以自己为出发点,去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和休息节奏。
作者丨陈茁
编辑丨Felicia
本文首发于《新周刊》总682期《假装休息》
原标题:法学学者黄镇:我们与休息的距离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