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喝酒了就不要开车”“没事的,就喝了一点,我车技好,交警也查不到我”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错误的认知。这不,就有一男子一年内二次醉驾被查处。


5月6日凌晨,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在在兴宾区摩尔城附近路段开展勤务,期间,一男子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驶入执勤路段,还未到执勤点,就传来一股酒味。执勤警员对其进行快速吹气测试,发现该男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警员立即将其带到执法区域进行进一步检查,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92mg/100ml,超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男子姓彭,于2024年6月20日醉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获,驾驶证也因此被吊销。不到一年,彭某又心存侥幸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来宾交警温馨提示

生命安全无侥幸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彭子峻

来源:三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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