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哪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一、 罪行较轻类的犯罪可以取保候审。

《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这一类情况主要针对的是那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法方法,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则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法方法,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独立适用附加刑,即不判处主刑,仅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情形。

这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既不会影响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也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二、 刑罚较重但是无危险性的犯罪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这里的关键在于“社会危险性”的判断,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主观恶性小,比如犯罪是出于过失而非故意;犯罪情节方面,手段不恶劣、后果不严重;悔罪表现积极,如实供述、主动赔偿等。

三、 特殊人群可以取保候审。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法律也允许适用取保候审。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充分考虑到这些特殊人群的身体状况和实际需求。严重疾病患者可能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无法在羁押环境中正常生活,而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则涉及到母婴的健康和权益。

四、 办案期限届满可以取保候审。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同样适用该措施。刑事案件的办理有时会因各种原因,如案件复杂、取证困难等,导致无法在规定的羁押期限内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就会侵犯其合法权益,也不符合法律程序。取保候审可以在案件继续办理的同时,让犯罪嫌疑人恢复一定程度的自由,避免超期羁押。



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是具有《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第三、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他们再次犯罪,表明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对其取保候审,难以保证其遵守相关规定,可能继续危害社会。

犯罪集团的主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活动的核心人物,社会危险性极大。若对其取保候审,极有可能继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实施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其行为显示出强烈的逃避法律制裁意图,与取保候审要求的配合司法机关办案背道而驰,若对这类人取保候审,无疑是给他们提供了逃避法律的机会。

涉及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同样不得取保候审,例如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的罪犯,因其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对国家、社会安全和稳定构成极大威胁,取保候审可能导致其继续危害社会或干扰诉讼程序。



被取保候审之后需要注意的事项

《刑诉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如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除此之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行动会受到限制、需要及时报道住址等信息的变动情况、配合诉讼传讯以及遵守一些其他的附加义务。因此被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了,可能会面临着没收保证金、具结悔过、需要逮捕的情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会被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最终的处罚结果,因此被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完结,还需等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以及证据进行判断,对犯罪作出最终的决定。

取保候审制度是现代刑事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既保障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又充分尊重和保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与人文关怀。无论是对于个人的命运走向,还是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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