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优待证为患重病父母在医院优先挂号,算滥用优待证吗?
今天我看到一位战友的文章在讨论这样一个话题:用优待证为患重病的父母在医院优先挂号,算滥用优待证吗?
我觉得这问题很简单,这怎么能叫滥用优待证呢?父母重病,孩子到医院挂号,拿出退役军人优待证,而医院又设有“退役军人优先”的挂号窗口提示,所以这位老兵拿优待证优先挂号,这有什么问题呢?根本没问题啊!
可有人说只能退役军人本人看病才能享受优先,这不是很荒谬吗?就算是退役军人本人看病享受优先,如果他自己都行动不便了,还怎么去享受优先呢?这次是退役军人的父母重病,孩子陪着父母去,由孩子去挂号、排队,孩子也是没办法才这么做的。
再举个例子,如果某个地方可以优先购买车票,退役军人拿着优待证去优先买票,他想给自己的孩子、爱人或者父母买票,却被告知不行,只能买他自己一个人的票,其他人的票不能买,这难道不搞笑吗?
所以啊,大家不要把优待证的优先权益想得太复杂。所谓优先,其实就是人之常情,没必要像做生意那样,为了一点小利益就斤斤计较。一般来讲,退役军人用优待证享受优先后,如果没有什么急事,也应该自觉去排队。要是前面就两个人,排第三又何妨呢?我想这位老兵肯定也是因为前面排队的人太多,想着父母重病,优先挂号可能会让父母的情况好一点。这其实就是一个双方相互理解的问题,为什么非要争论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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