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北京突降冰雹,有车辆为躲避冰雹滞留在天桥下,导致后方车辆排起长龙的现象。网传视频中,数条车道都被躲冰雹的车辆堵死,后方车辆汽笛声长鸣。
“前面几辆车的车主太自私了,后方车辆本来可以早点回家,结果被堵在路上挨冰雹砸”“下冰雹确实没办法开车啊,如果是我的话,我可能也会停下来躲避”“这应该是紧急避险,可以理解吧”……围绕相关车主的做法,网友展开热议。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魏镇胜表示,这种对他人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不应被视作“紧急避险”,其违停阻碍交通的行为也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或将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同时,后方被堵车辆的车主如果因此受到了损失,也可以要求前方堵路车主来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应按顺行方向,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因此,即便是有在路上紧急停车避险的需要,也不能将道路全部堵住。
记者注意到,为了躲避冰雹而将车辆违停在桥梁下方导致交通严重拥堵的情况,昨夜并非首次出现。近年来,我国多地都出现了此类的情况。不少公众都对“将车辆停在桥下躲冰雹不顾后方车辆”的选择表示反对,认为应该选择不影响他人的区域进行避险。不过,各地交管部门少有对此类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的先例。
魏镇胜告诉记者,紧急避险的前提是“合理避险”,不能为了避险而损害他人的权益,这些车主选择停在主路桥下躲避冰雹,已经造成了交通拥堵,同时也会扩大其他车辆的损失。因此,这种情况下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不构成紧急避险。
魏镇胜还表示,这种只顾自己不管别人,又阻碍交通的行为,首先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是一种危险的违停行为,将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同时,后方被堵车辆的车主如果因此受到了损失,也可以要求前方堵路车主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在极端天气下,个体避险需求与公共利益如何平衡,考验着每个车主的社会公德。设身处地地思考,车主爱护自己的汽车可以理解,但也应意识到,自身的每个决策都关乎公共责任。
无论是冰雹突袭,极端天气,还是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天,无论是开车,步行,还是乘地铁公交,每个人心中都装着别人,路就会更宽。守望相助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美德,我们每个人都共同遵守社会公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每个人的安全与便利,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来源: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