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历史人:任义,男,1922年7月出生,1942年2月参加工作,1949年4月参加税收工作,1981年11月离休,离休前在安徽省芜湖市税务局工作,采访时间2007年。



新四军军长陈毅与军部同志们

1943年,华中抗日根据地军民,挫败了日伪军频繁的“扫荡”“清乡”和“蚕食”,打退了国民党顽军猖狂进攻,挫败了日军的经济封锁和伪化政策。

随着新四军的不断壮大,敌后抗日民主政权的日渐巩固,以及与日寇伪军国民党顽固派的战争消耗,根据地需要大量的物资钱粮才能保障正常开支。

为了不再增加人民的负担,抗日政府制定了工商税收政策,建立了配备武装的货管局(兼有工商、税务、缉私等职能),货管局有一支30余人的武装稽查大队,配有轻机枪。货管局下设稽征所,稽征所一般3至5人,个个佩带长短枪支,身穿便衣。利用传统的集市,把税收点和货检站集合在一起,常常设立在游击区与敌占区的中间地带的交通道口,向来往商户征收税款。



新四军战士

那时的日军采取的是“以华治华、以战养战”的策略,日本鬼子为了掠夺根据地的粮食,常常不择手段开展封锁和扫荡。为了打击敌人,抵制敌人的封锁,在出口方面,我们在根据地实行粮棉专卖政策,严格控制粮棉出口价格,不容许商人在根据地自行采购粮棉,这样迫使敌人用我们急需的军用物资进行交换。

在进口方面,为了满足根据地的需要,我们鼓励商人把根据地缺乏的白洋布、纸张、染料、西药、电池等重要物资运进,并实行免税政策。一些与日伪军有一定关系的商人如搞来手枪、子弹等军用物资,我们给予适当补贴。对根据地能够生产的香烟、肥皂等就提高进口税率,以保护根据地的工业生产。我们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严禁大烟土、海洛因等毒品进口,一经查获,予以没收并处以5倍以上的罚金。



游击大队的战士们

1943年3月,天长秦楠镇货管所所长施保朝同志在一次夜间游击收税中,不幸被捕。日本鬼子把他带到扬州城里让狼狗撕咬,用黑布套子装进石灰粉套在头上游街,将他活活折磨致死。



牵着狼狗的日军

1944年至1946年6月,组织上先后委任我担任江都县(民国前为甘泉县,现属江苏省江都市)秦王货管局南茶、黄珏桥、龙尾田地区货管稽征所所长,经常在天长至扬州的公路两侧和扬州西郊雷当桥、仙女庙等地进行稽查收税。新四军二师路东游击大队队长施明同志,有时也派部队掩护我们的征税工作,但是,毕竟游击队有军事任务,不能总是掩护我们。



英勇的游击队员

我们每一周都要夜间突击到通往扬州的交通要道口上,稽查不法商贩,经常抓获到多达百人组织的偷运大米到扬州城里去的走私商贩。有时一个夜晚要跑三四个地方才休息,时刻要预防敌人的袭击,如突击稽查到逃税、违禁出口的物资后,一夜不能眠。

为不影响老百姓的休息,我们常常睡在老百姓家门外的草堆边,有时就在桥洞下作短暂休息。有一次我们在扬州西郊雷当桥开展税收稽征时,突然与日本鬼子遭遇。当时鬼子有30多人,而我们只有5个人,穿着便衣、佩戴短枪。幸好在我们后边有五个推着木轮车的农民运送大白菜到扬州城里去卖,我们急中生智,大家帮农民拉车,一同朝扬州方向走,就这样迷惑了鬼子,脱离了险境。



行军途中的日军

1945年,我调离龙尾田货管所所长职位后,由徐炳文同志接任该所所长,1946年4月25日被敌特抓走,带到扬州城里后被活活吊死。

1946年6月27日,是三里镇的赶集日,上午8时许,我和所里同志开展税收稽征时,突然我们的情报人员很紧张的跑来,向我报告说:“任所长!扬州城里派来十几个便衣特务,指名道姓要抓你呢!”。我得知后立即安排同志们向北面转移。后来听说,我们走后不到两个小时,敌人就来到集市,没有抓到人后,就很快撤回扬州城里去了。

货管局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部队的供给,保障了根据地的工商业,维护了根据地的经济。不久以后,组织上调我到河南省濮阳华东野战军学校参加新式整军运动,以后又参加了渡江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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