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严令禁止生产、销售假烟,参与运输假烟,同样也会受到法律严惩,可偏偏就有一些人为了利益 知法犯法,干起了运输假烟的犯罪勾当。
2025年4月24日,汉寿县公安局龙阳、沧浪派出所两所联动办案,联合侦破了一起非法运输假烟案,抓获了3名涉案人员,查获了各类假烟14箱699条,涉案金额高达23万余元,有效净化了烟草流通秩序和经营环境。
4月中旬,汉寿县公安局龙阳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反映有人运输假烟过境汉寿,于是迅速联系县烟草专卖局启动协作调查机制,开展走访取证工作,经缜密侦查和分析研判,民警准确掌握了该团伙成员身份信息及作案情况。
4月24日下午,民警在汉寿县聂家桥乡高速口设卡,当晚涉案车辆缓缓进入警方视线,民警果断处置,成功截获该嫌疑车辆,并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权(男,32岁,福建省漳州市人)、犯罪嫌疑人龚某(男,30岁,四川省遂宁市人)人赃俱获。
4月27日,办案民警远赴四川省遂宁市将该团伙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左某(男,30岁,四川省遂宁市人)缉拿归案,至此,该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权、龚某、左某为牟取利益,多次从广东省汕头市运输假烟,至四川省各地进行销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权、左某、龚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消费者应提高警惕,若发现假冒伪劣卷烟,要及时向烟草专卖局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刘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