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赵晓珊 2025-05-13 15:21:44
信网5月13日讯 日前,北京中润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9000元。
京昌市监处罚〔2025〕34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北京中润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天猫网店“中润长江生鲜旗舰店”,2025年4月8日上架销售“中润长江 无抗生素琵琶 鸡腿 冷冻生鲜 500g*4”产品时,宣传“三低一高 健身优选 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低胆固醇”和“每100克无抗鸡肉中含有22.3克优质蛋白,9.7克的脂肪,168大卡的热量”。该广告内容来源网络,未经检验检测,与实际情况不符。
北京中润长江食品有限公司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虚假广告。该广告广告费3000元,2025年4月16日现场检查时商品已下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北京中润长江食品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9000元。
企查查显示,北京中润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具备冷冻储存、精细加工、冷链物流多项能力,是华北较大的专业化肉类服务商。(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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