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20时39分许,贵阳交警经开区分局民警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贵A7***6的轻型厢式货车,在淮河路与黄河路交叉口逆向行驶。随即,民警锁定车辆轨迹,并通过车牌信息联系到驾驶人张某。
5月9日,驾驶人张某来到贵阳交警经开区分局接受调查。张某称:“当日因赶时间为某超市送货,对路况不熟且未注意交通指示标志,误入单向通行车道,导致违法行为发生”。
民警对张某讲解了逆向行驶的危害,提醒张某行车时集中注意力,留意交通指示牌,安全谨慎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贵阳交警提醒
蜀黍再三提醒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上路行驶
务必提前规划路线
行驶过程中
时刻留意交通标识标线
严格按照指示方向行驶
别因为一时的疏忽
造成终生的悔恨
来源:贵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