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一起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一对月收入1.2万元的退休夫妻,申报了超过1.2亿元的债务。

记者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申请公告中看到,63岁男子刘某和62岁的牛某为夫妻关系,两人均申报目前退休状态,其中妻子牛某申报每月收入6528.47元;名下登记有深圳市外房产2套,估价合计440万元;银行存款余额22096.2元。丈夫刘某每月收入6221.94元;名下登记有深圳市外商铺4套,估价合计50万元;名下登记有车辆1台,估价16000元;银行存款余额42811.65元。牛某申报的负债约54088034.87元,刘某申报的负债约72798097.25元,夫妻共同债务合计约126886132.12元。



根据法院公告,牛某、刘某申请个人破产清算为两案,两个案件虽然合并公告,但使用不同的案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年4月8日立案审查。(内容来源:红星新闻)



月收入4700元却负债高达两千多万元申请个人破产

4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公告,被网友转发到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网帖截图显示,申请人周某,女性,37岁,每月工资收入为4784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1592.27元,但其申报的债务总额高达2544万余元,远超其可承受范围。



法院发布周某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公告。法院官网截图

5月9日,上游新闻记者登录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网检索看到,法院公告指出,该申请系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处于破产清算申请程序的公告阶段。公告明确,如申请人存在“未如实全面申报收入、财产等破产相关信息,或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知情人可通过“深破茧”平台或法院指定渠道提交异议材料。

上游新闻记者以市民身份联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对方表示:“目前该案尚处于个人破产申请审查公告阶段。”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工作人员则表示:“法院在网上发的个人申请审查公告,而非申请受理公告。申请审查公告的目的是广泛征集知情人的反馈,并审查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聂莎律师指出,个人破产制度是为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且诚实守信的个人提供债务重组机会,目的是促进债务人继续创业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它的前提是,任何人不得恶意逃债。

聂莎律师表示,《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提供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三种程序选择。债务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相应的破产申请。该条例对债务人信息披露、行为诚信有严格要求。法院会调查其债务来源、财产去向等关键环节。如果申请人存在虚报、瞒报、漏报信息,藏匿、毁损、转移财产等试图利用破产程序进行逃债的破产欺诈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转自: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实习生 汤思文)

看看网友怎么说

:专业负债人,这是一门生意



:能负债2500w也是一种本事,普通人根本借不到那么多



:这种是典型的职业背债人,这种要是都能申请个人破产,那大家以后都去做职业背债人,长此以往信用体系甚至国家金融体系都会彻底崩溃!!!



:给条明路,从哪里能搞到这个数,我绝对以诚信的30000天慢慢还。如果不小心不够30000天,那就只能怪贷款机构倒霉了。



有网络评论文章认为,月收入仅4784元,但申报债务总额高达2544万元,远超其偿还能力,法院启动审查程序,要求周某全面披露收入、财产及债务来源,确保其符合“诚实守信”的申请前提。周某月收入与负债规模严重失衡,公众肯定会质疑其债务形成的合理性,因为普通人是很难通过借贷欠2544万元。

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是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债务重组机会,但这项制度也是有风险的,那就是很可能被人用以“合法”的形式恶意逃避债务,将巨额的债务包袱甩给社会。网友上述的评论和担忧,已经体现了对于如此入不敷出的个人破产者背后真相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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