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能,推动检察人才队伍体系化建设,近日,依托检校共建、法检研培共享机制,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办,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镜石析案”研讨会第一期召开。全市两级院30余名干警参加研讨,扬州大学法学院、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应邀参加。







△干警开展讨论

本次研讨主题为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辨析,围绕扬州五个真实案例(已判决生效)展开“虚假宣传型”诈骗、“借鸡生蛋型”合同诈骗、“有真有假型”合同诈骗三个单元的探讨。承办检察官在介绍案情后,与会人员围绕案件涉及的“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关系”“欺骗行为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标准”等问题发表个人看法,在三个多小时的深度交流中碰撞思维的火花,初步形成了一些共识。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史伍俊就非法占有目的认定问题表达看法。


△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永明就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关系问题发表观点。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姚仕廉总结会议初步达成的共识。

为推动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在着力打造“镜石”研培矩阵(“镜”意为以案为镜,“石”意为他山之石),逐步形成“镜石讲堂”“镜石沙龙”“镜石论辩”“镜石析案”“镜石读书会”等品牌体系,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扬州检察研培文化,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院研究室

编辑:吴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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