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
在上海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交警执法获得了全屏赞扬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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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闯红灯被撞,交警霸气回应
5月10日,“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一则视频,一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左转撞上一辆正常直行的出租车。
交警判骑电动车女子闯红灯全责。
电动车一方:“意思责任全是她一个人吗?”
交警:“第一,你闯红灯突然窜出去,人家汽车正常绿灯直行。
第二,你根本没往左边看过,直接一把方向转过来了,那人家汽车避让不及的。
为什么汽车一定有责任呢?
无非就是你们受伤了,就觉得自己多多少少要让对方承担点责任,没有这个说法的。你电动车闯红灯,全责,受伤(治疗)的费用你们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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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警的回应
网友们赞扬不止
纷纷表示
谁的责任谁承担,
不能因为你被撞了就你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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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直气壮的人真不少
事实上,因自己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事后还理直气壮的人还真不少。
2024年,在上海浦东新区三鲁公路林德路,一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行驶轿车躲闪不及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交警向女子了解情况“电瓶车是你骑的?”“对”“你是从哪边过来的?前面什么灯啊”“前面是红灯”“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在你”。哪料女子一句反问“我全责啊,车主一点责任没有?”本来就是自己闯红灯有错在先,竟还向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车主抱怨?对此交警回应称:“我给你看视频,这样窜出来个人你反应得过来吗?”
视频截图
据北京晚报报道,2024年9月,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女子因闯红灯被小客车重重顶了出去。最终,交警判定骑车人为主要责任。根据监控信息,判断小客车车主有制动的距离,但是未减速也未采取措施,承担次要责任。
据河北交警发布,2022年9月14日,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在从左转待转车辆中间穿出时,与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车相撞导致受伤。
交警调查后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但其拒不接受这一结果,反而拿出手机一边拍摄,一边“理直气壮”质问交警。
交警结合监控画面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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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弱我有理”不能成为挡箭牌
在马路上,电动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屡见不鲜,而且在事故的理赔问题上,也总会存在争论:有些电动车驾驶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发生交通事故理应得到赔偿。而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则抱怨:“由于行人或电动车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也要承担10%责任和赔偿。”这条规定究竟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还是助长了“弱势人群”的违章现象?
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社会公正与进步的体现,特别是在交通事故中,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无疑处于更脆弱的地位。因此, 法律给予行人保护,旨在平衡双方的不对等地位,确保公平。但是如果交通违法者认为自己作为弱者,就可以不守法,或者即使违法也能免责,将“我弱我有理”当作挡箭牌,这就是对法律精神的歪曲和滥用。
“谁弱谁有理”这种观念并不符合法治精神。它强调的是一种基于同情或怜悯的偏袒,而不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公正判断。当某人违反交通法律时,他们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责任是根据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以及违法的程度来确定的,而不是根据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财富或其他因素来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交通活动中,行人和机动车都应当遵守交通法律,违反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交警作为执法者,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循“谁错谁担责”的原则,对所有交通参与者一视同仁,才能保障道路安全,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上海交警的“教科书式”执法得到许多网友的点赞,提高了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意识,让行人明白,无论是不是弱者,都需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同时也尊重他人的权利,为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编辑 | 杨秋煜
综合 | 警民直通车-上海、新闻坊、新民晚报、新晚报、浦东交警、北京晚报、河北交警微发布、衡水交通广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