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军队离职干部休养所,待所有的离休干部和离休干部的配偶都不在之后,干休所的管理机构就会解散,干休所就会移交给地方民政部门。实际上,这是一个误解和脱离实际的想法。部队干休所永远不会移交给地方政府,因为部队干休所的地皮个地皮上的所有建筑物,都是军产,属于军队所有。

有人又说了,既然部队干休所是为离休老干部服务的,离休干部(含配偶)都不在了,干休所住的都是老干部的二代、三代和四代们,部队管理干休所的机构还有存在的必要吗?答案是,非常有必要!



举个例子吧。部队离休干休所是根据部队离休干部的职务分别建立的。大致分为大军区级干休所,兵团级干休所,军级干休所和师级干休所。有的地方会把大军区级和兵团级、军级和师级合并起来建立干休所。现如今,全军各个干休所,除了师一级干休所里的离休干部数量还有一些(平均年龄基本在95岁以上),大概占上世纪八十年代进入干休所时的百分之十左右。军级干休所老干部基本很少很少了,兵团级和大军区级里的离休干部基本不在了。但是,干休所里的老干部虽然不在了,有的甚至配偶都不在了,干休所里的管理机构仍然保留着,只是缩小和整合了。



部队干休所管理机构当年非常健全,有管理人员、医务人员、门卫人员、驾驶人员和炊事人员等等。如今一些干休所虽然离休干部不在了,但管理机构和人员依然存在。他们的任务是负责干休所的保卫、房屋的管理和秩序的维护。只不过像那些老干部都不在的干休所,门卫管理请保安,汽车班撤销,房屋管理由合并后的干休所负责,居住在里面的二代三代们有事的话,可以找合并后的干休所管理机构出面。

总之,随着时间的推移,离休干部最终会退出历史舞台。但干休所会把服务机构撤销,成立一个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干休所的地皮和建筑,不使军产流失,不让地皮被占,不叫建筑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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