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24年10月,河南神秉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示范区平安街道叶庙社区睢阳大道西侧、银基荣府小区南侧建设华农汇农贸市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的规定。该农贸市场于2024年10月5日动工建设,2024年10月15日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经委托河南中舜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实地勘测,证实已建成复合板房共5542平方米;

经委托河南中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已建成的5542平方米复合板房进行工程造价评估,该工程总造价为130.42万元;

经套合商丘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数据库,确认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道路用地,河南神秉商贸有限公司建设的华农汇农贸市场不符合商丘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决定对河南神秉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河南神秉商贸有限公司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5542平方米临时复合板房;

2.处以临时建设工程造价5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陆拾伍万贰仟壹佰元整(¥:652100元)。

来源: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赵婉

审核:扬帆 江滢

终审:江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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