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之间因没有保持安全距离,法院调解,后者赔偿7万的案件,现在出现了反转,央视发声,现场视频公布,青岛法院道歉。



央视新闻

前几天青岛李沧区的韩法官火了,是因为法院发布的普法案例,采用了两个行人相撞的案件,前边60岁的老人刘某打着电话,突然转身往回走,撞到了后边的行人王某,刘某倒地,经过检查刘某骨折,并鉴定为10级伤残,所以提出让王某赔偿18.8万元,在法院的调解下,王某因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赔偿了7万块钱,引发了争议,广大网友纷纷去青岛中院、青岛文旅的公众号下面留言,由于留言太多,而且全是负面的留言,所以没有办法,他们把公众号的评论区都关闭了,同时关闭了私信。



法官韩先生

央视的法治在线也注意到了此事,因为此事联系到了青岛李沧法院,青岛法院给出了最新回应:关于安全距离存在的用词不当,法院并提供了现场视频。



现场视频

原来这起案件发生在2023年5月19日,当事人为两名女性,而不是大家认为的一男一女,刘某在道路上行走,后来放慢脚步接电话,然后停下,缓慢的转身站住了,王某从后面快步行走,疏于观察,并未注意到前方的情况,将刘某撞倒,导致刘某创伤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来,两个人都是女性,前面走路的刘某并没有突然转身往回走,而是接着电话,缓慢转身站在了原地,此时两个人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而王某从后面走过来,不停的往右后方在看什么,并且快步行走,疏于观察,碰到了刘某,导致刘某摔倒。

后来刘某向法院起诉王某,两者都聘请了律师,在法院的调解下,调取了监控视频,双方协商解决,王某同意了赔偿7万块钱给刘某,采用分期的方式付款,王某和刘某没有产生争议。后来,在普法过程中,法官韩某描述不准确,表述不当,用词不当,给网友造成了误会。

至此这件事情真相大白,并不是韩法官口中所说的,未保持安全距离,而是疏于观察,将老人撞倒。

网友们看了央视的这个最新的通告,纷纷在下面留言。

来自山东的网友说,从案件中知道,后方行人疏于观察撞倒边的行人,所以后方行人负有责任才导致的赔偿,但是为什么到了法官表述的时候就完全变了样?一个专业的法官怎么能犯这样的错误呢?他不知道他这个表述不当给青岛带来了多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给青岛的形象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应该对法官进行严肃处理。

来自广东的网友说,刘某这个骨折手术一般也就花个2~5万元,报销过后也就是1万到3万,请问法院怎么调解的是7万块钱?

来自四川的网友说,这个视频早就该公布,就不会造成群众脑补画面,造成这么大的误会,给青岛的形象抹黑,在这方面法院也有责任,法院应该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宣传这个事情,可见法官的素质确实有待提高,这么清楚的视频竟然让他说变了样,为什么会出现突然转身、未保持安全距离这样的词语呢?

我想这件事情到这里,虽然真相大白了,但是并不能结束,因为韩法官的用词不当给青岛的形象抹黑了,占用了这么多的公共资源,我觉得得有人负责任吧,不能道个歉就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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