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中的“小案”,但在数量占比上却是刑事案件的“大案”,依法把“大案中的小案”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推进轻罪治理工作,在公正司法基础上,通过坚持一体抓实案件审理、服务治理、审判管理,以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促推案件审理与服务治理融合贯通,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司法效能。截至今年3月31日,黑河两级法院刑事上诉案件数量较2024年同期减少63.3%,定分止争效果显著。

案件审理 兼顾公正与效率

“2023年我市轻微刑事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占比中突破80%,特别是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占全部轻微刑事案件的50%以上。”时任黑河中院刑一庭庭长胡巍在2023年6月5日召开的一站式办案中心建设座谈会上谈到。

如何在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中兼顾公正与效率,解决“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提升案件审理效率,成为推进轻罪治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2023年9月,黑河中院在党委政法委的支持下,联合检察、公安、司法共同制定《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一站式速裁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指导性文件,并在全市各辖区公安机关办案区挂牌成立“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中心设立检察机关办案区和速裁审判法庭,实现案件一地办结。通过深化创新醉驾治理工作举措,集约服务轻罪治理,让公平正义以更少的成本、更快的方式实现。

自中心成立至今,全市共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理案件590件,其中122件案件通过“一站式”办案中心快速办理机制审理,平均审理天数3.5天。在解决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效率的同时,始终秉承“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标准,上述122件案件全部服判息诉,取得良好效果。

服务治理 注重治罪与治理

“现在宣判,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这是一起长途客运领域因非法运营衍生出的高速路逃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案件虽小,却引起了办案法官的关注。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已经是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近期受理的第5起类似案件,五名被告人犯罪手段基本一致,均是在黑河市至哈尔滨市之间拼车载客,以“跑长买短”的方式逃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共计逃费次数178次,涉及金额7.7万余元。

“我们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治罪与治理并重,特别是对于此类高发案件,经过对同时段、同行为手段的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此类犯罪现象长期存在,屡禁不止。”该案承办法官徐增新说。

2024年3月,黑河市爱辉区法院经过认真分析此类犯罪的成因、行为特点及潜在风险隐患,并积极与交通领域主管部门沟通,听取意见后,向其制发综合类司法建议。

收到建议后,黑河市交通部门积极响应,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同类案件下降近70%,取得“服务治理”的良好效果。

同时,为进一步发挥轻微刑事案件审理与服务治理、审判管理贯通效能,黑河中院对近五年全市法院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结合典型案例,剖析犯罪成因,系统总结高发轻微刑事案件成案原因,形成分析报告,为轻微刑事犯罪治理“开方抓药”。

审判管理 落实“让数据说话”

“哪几类案由的上诉案件占比最高?”“上诉率高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刑一庭要关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程序运用工作。”2024年4月,黑河中院组织召开刑事条线审判数据分析会议,第一季度刑事案件上诉率超过25%,成为会议研究的重点。

黑河中院通过全面梳理分析全市法院刑事上诉案件情况,发现上诉案件多是常见多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特别是一些因邻里、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轻微刑事案件占比很高。

数据异动反映出服判息诉工作需要加强,更深层次原因在于矛盾纠纷未实质性化解,定分止争作用发挥不到位。从审判管理中发现问题,促推服务治理与案件审理成为这个难题的“解题思路”。

“通过进一步梳理,我们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大部分轻微刑事案件未能把实质性和解工作、释法答疑工作融入刑事司法全过程,导致一些能在前端化解的案件,一直拖到末端,一些能在一审说清楚的问题,却一直拖到二审。”黑河中院刑一庭庭长李欣桐谈道。

基于此,2024年12月,黑河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实质性和解意见》,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调解人才库”,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全流程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同时严格规范执行和解程序,对于犯罪动机、手段恶劣的案件不主动开展和解,确保刑事和解工作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黑河中院广泛联合各方力量,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围绕法律政策规定、证据采信原因、案件处理结果等全流程向当事人开展释法答疑工作,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源头治理作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重要任务。

从兼顾公正与效率的案件审理,到注重治罪与治理的服务治理,再到“让数据说话”的审判管理,黑河中院在“一体抓实案件审理、服务治理、审判管理”中,探索出轻罪治理的新路径。

黑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哲浩表示:“轻罪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轻罪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然要求,我们通过深入落实‘一体抓实案件审理、服务治理、审判管理’要求,助力轻罪治理实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本报记者 张冲 本报通讯员 李欣桐 郭旋)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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