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上讲“医”是最失败简化字的视频)

有人说,“医”是最失败的简化字——因为,繁体“醫”字,“医”表示人中了箭伤;“殳”是靠击打治疗;“酉”则是以酒消毒和疗伤——“医”,则完全割断了与古代医学的联系,丢失了汉字的文化传承。

这说得似乎头头是道,但未必就靠谱。

甲骨文未现“醫”字,金文亦未见——小篆才有此字。

殷商甲骨文,记录了百多种疾病,皆称“疒”,此为“疾”之本字,凡首、目、耳、鼻、口、齿、舌、咽、唇、脑、心、胸、颈、腰、腹、肩、背、肘、手、肱、胯、膝、胫、踵、足、趾等等人身各部位及脏器,都有“疒(疾)”之“专词”——涉及到现代医学的内科、外科、口腔科、齿科、五官科、皮肤科、呼吸道科、消化道科、眼科、骨科、脑科、神经科、肿瘤科、小儿科、妇科、传染病科,等等,一应俱全。

商王室,置专门治病的官吏,不叫 “醫官”,而称“小疒(疾)臣”。


(《合集》5598记载的巫医“小疒(疾)臣”)

除去这些后世被称为“太醫”的“御用”医官之外,殷商还有更多治病的人,就是“巫”。

《合集》5651、《合集》5652、《合集》19907、《合集》5648《合集》30595、《英藏》1957等诸多卜辞,记载了由“巫”御除疾殃事件。

甚至,商王自己,还以“巫”的身份为自己祛病除祟。(《合集》22099《合集》5649)

可知,后来之“醫”,前身当以为“巫”。

《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灵山,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郭璞《注》:“(十巫)皆神醫也。”

《广雅》:“醫,巫也。”

王念孙说:“醫即巫也,巫与醫官皆所以除疾,故醫字或从巫作毉。《管子·权修篇》云:‘好用巫毉。’《太元元数篇》云:‘毉为巫祝。’”



上古时期,“巫”“醫”不分。“醫”,本从“巫”而非“酉”更有道理。

那怎么“毉”又改成了“醫”,“从酉”了呢?

《说文》:“醫,治病工也。殹,恶姿也。醫之性然,得酒而使,故从酉,王育说。一曰,殹,病声。酒所以治病也,《周礼》有醫酒。古者巫彭初作醫。”

许慎讲,按照王育的说法,醫者多以酒治病,所以“醫”字“从酉”。

他还说,《周礼》记载了“醫酒”,是一种酒的名称,这或许也是“醫”字“从酉”的因由。

尽查古代字书、韵书,“醫”唯有二义——醫者和药酒。

然而,许慎也说了,“古者巫彭初作醫”——的确“巫”“醫”有不解之缘。

关于“醫”字上半部的“殹”,许慎做两种解释——“恶姿也”和“病声”——恶姿,即体态不佳;病声,则是因病呻吟了。



“殹”之本义为“击打之声”,恶姿或病声,都是引申之义。总之,许慎和之后注《说文》的段玉裁、朱骏声,都认为“醫”是“殹”和“酉”的“会意字”,再将“医”和“殳”拆开来解读,无论如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有意思的是,甲骨文中有“医”字,当为篆体“医”字之渊薮。

《说文》:“医,藏弓弩矢器也。从匸、矢。春秋国语曰:兵不解医。”

“藏弓弩矢器”,也就是弓囊、箭袋。

对于甲骨文“医”字,罗振玉在《增订殷虚书契考释·中》认为,“医乃蔽矢之器,犹御兵之盾然”。

《玉篇》确实说:“医,所以蔽矢也。”

只是,目前所见甲骨卜辞“医”字,只用于地名,应为引申或假借。


(甲骨卜辞中的“医”字)

以“医”代替“醫”或“毉”字,不是建国后简化汉字所肇始。

早在宋元之后,随着刻版印刷业的发达,很多汉字便被“简化”了。

如在宋版《大唐三藏取经诗话》、明版《薛仁贵跨海征东白袍记》、明版《岳飞破虏东牕记》、清版《木莲记》、清版《金瓶梅》、清版《岭南逸史》等刻本中,“医”字就取代了“醫”或“毉”字。

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简化汉字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已在社会上广泛通用的、可替代原有繁体字的“简化字”,便“约定俗成”。

“醫”或“毉”,简化为“医”,就是这么来的。

采用这种方法简化的字,并不少见。

如“广”“门”“仪”“劳”“劝”“对”“时”“叫”“园”“实”“宝”“庙”,等等等等。



这些简化字,在社会上大都应用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虽然与原有繁体字字形变化不小,但便识、便记、便写,作为记录汉语的符号,并未影响到其根本的功效。

即便爬上再高的道德高地来指责这些发轫于历史的简化字,也未免轻佻。

最后再说几句“醫”字。

最早,就是“巫”。殷商晚期,“巫”的社会地位急剧下降;特别是到了周代,宫廷之治病官吏不再使用商代“小疒(疾)臣”之称,当有了《周礼》所记“醫师”,最初当为从“巫”之“毉”。又逐渐的,如前述及缘由,“毉”才更多变为“醫”字。

高本汉《汉文典》认为,“醫”绝不是形声字,“殹”不是“声旁”。实际上,“翳”“瑿”“鷖”“繄”等字,字义毫不相干,但却是皆以“殹”作为“声旁”。

“殹”,在“醫”或“毉”中的作用,亦当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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