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就在刚刚!

相城人才房票政策更新!

人才买房都有补贴

最高50万!房票可抵首付!

夫妻双方买房可叠加!

即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3年


重点如下——

1、对近五年区域重点人才或近5年首次来相城的,全日制本科(或中级职称、高级工)、硕士(或副高级职称、技师)、博士(或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分别给予8万、12万、20万房票补贴。区顶尖人才最高补贴50万元

2、一人一票,每个人只能申领一张,享受一次,仅供本人实名使用;房票有效期限自换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人才条件,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按50%享受

4、人才房票可抵首付

5、人才房票只能用于购买,纳入相城区人才房票房源库的新建商品住房;

6、即日起正式试行,政策有效期3年!

以下为相城区人才房票房源库——


原文如下——

总则

本细则所称人才房票指由相城区人民政府发放,给予符合条件的人才、用于购置纳入相城区人才房票房源库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凭证。

人才房票遵循“一人一票、公正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与现有人才住房优惠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适用对象

获评区级及以上头衔的人才(含产业人才和高能级科创平台推荐人才)。

申请条件

符合本细则条件的人才申请人才房票需:

1.未享受安家补贴;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产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限);

3.原则上已在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区级及以上领军创业人才、高能级科创平台推荐人才除外)。

补贴标准

根据人才类别享受的安家补贴标准,给予一定额度的房票补贴。

1. 针对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及宣传、卫生、教育等专业领域认定的区级及以上相关人才,可在获评后一次性领取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才房票补贴。针对市级领军人才,首笔安家补贴区级配套部分可选择2倍房票金额申领。

2. 针对紧缺人才,近五年以来在我区获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头衔的(期满及处于待遇享受期),可一次性领取30万元人才房票补贴。

3. 针对骨干人才,近五年以来的区重点产业人才(期满及处于待遇享受期)及近五年以来首次来相且现就职于区重点产业企业(单位)的,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高级工)可一次性分别领取20万元12万元8万元人才房票补贴。

Ps:骨干人才申请人才房票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0周岁、40周岁、35周岁)

4. 针对经《相城区集聚产业人才推动产业发展的八条举措》认定的产业人才,不受来相时间限制,根据人才年工资薪金发放人才房票补贴,其中年工资薪金达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分别参照紧缺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享受30万元20万元12万元人才房票补贴。

5. 针对已备案的高能级科创平台,每年给予每家2个补贴名额(担任高管或技术骨干),不受合同、社保、来相时间等限制,参照博士研究生享受20万元人才房票补贴。

申办流程

每月开展人才房票补贴集中申报工作。

人才申报

头衔获评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受理核实后向所在板块人才部门进行申请。

资格审核

各板块人才部门进行初审,区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才资格、违纪违法、失信、婚姻、社保、租房补贴享受等情况。

会议审议

区住建局将拟获得人才房票补贴的人才名单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

网站公示

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相关名单经相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房票核发

获得人才房票补贴资格的人才向区住建局申领《相城区人才购房房票》。

房票结算

购房时,纳入房源库的开发商将房票收取并核验,按票面金额一次性抵扣房款,房票可抵首付。

使用管理

(一)实名持有。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每名人才限申领一张,仅供本人使用,不得抵押、提现、转让、赠予等。

(二)有效期限。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头衔获得者在完成立项后3个月内向区住建局发起人才房票申领需求,人才房票自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人才应在房票有效期限内购房支付,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可购房源。区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房地产企业报名,经审核后纳入房源库,具体名录以相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为准,可叠加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优惠销售方案。

(四)使用规则。一张房票仅限用于购买一套住房,且人才房票补贴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人才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夫妻双方共有产权或人才与直系亲属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房票资格且共同申请的,可叠加使用人才房票补贴,其中一方按其所属人才层次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其所属人才层次标准50%享受,叠加的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五)产权限制。人才使用房票所购的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人才所购住房产权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之日起3年后方可转让和抵押。

(六)换发房票。人才领取房票后尚未购房,若入选更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在房票有效期内可向区住建局申请换发房票。换发的房票有效期限自换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原《相城区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相委人才办〔2024〕3号)同时废止。

咨询电话:85182816

来源:相城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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