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曾经说过一句话:History does no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这句话的意思是“历史总是惊人相似,但不会简单重复。”

确实如此。

刚刷到一个新闻,某地一个60岁的大妈在走路的时候突然转身,结果撞到了身后一名男子身上不幸倒地受伤。

大妈和男子争执不下,最后诉诸法院。

法官判决:

后面男子在行走的时候没有保持安全距离,所以要赔偿大妈7万元。



我知道大家也一定跟我一样,看到这个案件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回想到了另一个“大妈倒地案”。

尽管那个案件马上就要过去20年了,但她的影响100年也很难消除。

现在又一个大妈倒下了,又会影响多少人,多少年呢?



其实我一直都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善良的,或者说,应该是善良的。

尤其是普通人,我以为大家都会有那种美美之心,和善之情,在问题发生的时候都会相互多体谅,会有更多的朴素美德。

尤其是面对那些老人和妇女的时候,我总会天然觉得他们是慈祥、温和且善良的。

但读历史越久,从书中看到的故事和材料越多,就越会觉得自己单纯可欺,也愈发质疑自己的想法。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本书,名字叫《微虫世界》。

这本书在成书之后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并未出版,都是以手抄版本在民间流传。直到后来才被人整理成电子版。

作者在这个不过170多页的书里,以儿童的视角回忆并记录了一些血腥到让人震惊的事儿。

这些事儿都是他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在这里我就和大家分享书中一个故事吧。

彼时,大家因为战事都在逃难。这其中有一个姓孟的医生带着妻子和自己三岁的儿子。

有一天,天下着大雨,逃难的人群都躲进了一个破庙。

但打雷下雨的声音太大了,孩子可能受到了惊吓,就自然而然地大哭起来。

但这却惹恼了一位手持念珠诵佛的老妇人。

她对哭啼的孩子很厌恶,很不耐烦。所以,她一边念着“阿弥陀福”一边怂恿众人(且诵且喃喃):

这孩子会招来贼人,害了我们的!

于是,在众人的不满之中,孩子的父亲孟医生无奈之下就亲手把孩子“裂杀之”。

因为场面太过于血腥,作者被吓得两腿发抖。

书中就用了一句话描述场景的惨烈:

只看见肠子、内脏混杂着鲜血流了一地。

原文记载:

有孟先生者,城中之医士也,亦携其妻及三岁儿至。一日方共伏,天雨,儿大啼,有持念珠诵佛号之老妪恶之,以为必致贼,且诵且喃喃,先生乃手自裂杀之。余庶祖母夺救不得,骇痛哭失声。余时幼,都不知其何故,第见肠胃狼藉血流离,相惊惨股栗而已

书中记载的事情给我触动很大,一直到现在想起来都会觉得不寒而栗。

一个老太太,一边手持念珠,满口称佛,另一边却却三言两语煽动众人杀死一个三岁婴儿。

人性,究竟是善还是恶?

我才疏学浅,历世未足,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但现在这个案件的出现,只能让我更加质疑。

这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因为她忽然转身撞到别人倒地受伤害,是不是责任真的全在他人?

受伤了固然可怜,但把责任推向他人是不是有点自私呢?

以后在路上行走,需要保持多少的“安全距离”才算可以呢?

这些问题都很琐碎,很简单,可能并不是什么复杂的法律问题,但却都在无声考验着人的道德和良知。

辛弃疾在送别友人的一首词中写过一句话:

江头未是风波恶,别有人间行路难。

他想告诫朋友,江上的风浪未必是最凶险的,因为人心叵测,在世间行路更加艰难。

想想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再读读这句词,心中也是感慨万千。

二十年前,那个案件中的法官留下了一句足以彪炳千古震惊后人的话:

不是你撞的,你干嘛去扶?

而这个案件中的法官也留下一句耐人寻味且微妙无比话:

王某赔偿7万,案件圆满化解了。



但是,真的圆满化解了吗?

我们不得而知,但我相信时间一定会给出清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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