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庭审开进法学院
本报记者 吴玉萍 本报通讯员 周航 仇维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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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①:庭审现场。
图②:法官助理当庭展示被诉侵权的实物。
图③:庭审结束后,学生进行提问。
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走进南开大学法学院,面向广大师生公开审理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二百余人现场观摩庭审。
据了解,该案双方当事人均系食品生产企业,双方曾因商标侵权纠纷在外地法院达成调解协议。本次诉讼系原告发现被告再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被告抗辩其商标使用行为不构成混淆可能性,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天津一中院。
庭审持续两小时,因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庭后调解,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庭审后,合议庭法官深入浅出地为学生们讲解了该案的审理流程,同学们还就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以及判断混淆可能性需要考虑的因素等问题与法官进行交流讨论。“观摩庭审使法官判案‘看得见’,庭后交流让法言法语‘听得懂’,对于我们学习法律、理解法律、运用法律非常有帮助。”参与旁听的学生表示。(吴玉萍,周航,仇维)
责任编辑:小云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