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台湾除了大罢免,立法院也提出公投案,外界关注选务量能以及经费是否足够支应;“中选会”今天(9日)说明,以往办理全台公投案,首案预估要9.2亿元以上,接下来每增1案至少增加1.5亿元以上,另外区域立委罢免投票则是每案约1700万至1800万元,大选区则需约2000万元,而公投投票日依法是今年8月23日,应于公民投票日90日前,就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中选会”表示,今年若有公投依法公告成案,则依《公投法》所定,公民投票日定于每二年的8月第4个星期六,今年落在8月23日,另依《公投法》第17条所定,主管机关“中选会”应于公民投票日90日前(今年至迟落在5/24以前)就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中选会”指出,《公投法》是立法院通过施行的法律,而立法院依《公投法》第15条、第2条等规定就“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决议所交付之公投案,应符合该法所定要件,选务机关也依法处理,皆属当然,“中选会”若收到立院决议交付之公投案,则会依《中选会组织法》、《公投法》等法律规定做适法之处理。
针对经费,“中选会”说明,以1案公投办理为例,预估至少约需9.2亿元以上,而初估每增加1案,则另至少增加1.5亿元左右,至于今年预估数则应依实际成案数暨选务人力等再予估算;区域立委则平均每案约需1700至1800万元的选务经费,选区人数规模较大者则约2000万左右。
“中选会”说,若以最近一次的“立法委员”罢免案为例,例如第10届“立法委员”台中市第2选举区陈柏惟罢免案经费为1932万元,至于今年预估数则应依实际成案数暨选务人力等情况再予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