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忻州市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忻州市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152-2017)等规定,结合《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启动区设计规划》实际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级站(特勤站)建强、二级站建精、小型站建实,满足当下、适度超前”的建站原则,以及“多布点、注重防、控源头”的差异化建设思路,到2028年底前,在全市建成4个特勤站、10个一级站、3个二级站、3个乡镇站和6个消防装备物资保障点,同时在城市建成区内因土地资源紧缺设置二级站确有困难的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老城区、历史地段和经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确有必要设置的区域建设19个小型消防站,同步完成配套消防装备配备、消防物资储备和专职消防员招录。建立以特勤站为“拳头”、一级(二级)消防站为“母站”、以小型消防站为“子站”的市、县两级“T+1+N”(T指特勤消防站,1指一级消防站,N指二级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的消防执勤力量布防模式,构建以市消防物资储备库为中心,东部区域(代县、五台县)、中部区域(原平市、宁武县)、西部区域(五寨县、河曲县)为三区六点的消防装备物资储备“1+6”(市级储备库+6个区域储备库,区域储备库与消防站合建,面积不低于300㎡)的联储联调保障模式,着力解决东中西三个区域跨度大、增援时效慢的矛盾,形成“一域多站、多点联调、相互支撑、覆盖全域”的站点布局和“建强一核、健全六点、点核互通”的保障布局,实现“灭早、灭小、控初期”“县互保、市增援、保打赢”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稳步推进新消防站、消防物资储备点建设。将消防站建设纳入全市南融东进战略布局和太忻经济区建设整体规划,将消防物资储备点建设纳入消防站建设规划中,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步实施消防站建设。具体年度实施计划为,2024年完成河曲县一级消防站(含河曲消防物资储备点)选址,代县阳明堡镇一级消防站(含代县消防物资储备点)选址、立项、地勘等前期手续办理,原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勤消防站开工建设,开发区云中特勤消防站主体完工,忻州古城二级消防站、原平消防物资储备点(原平第二消防站内建设)和一批小型消防站投入使用;2025年完成杏林街消防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及二级消防站立项规划,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特勤消防站、宁武县一级消防站(含宁武县消防物资储备点)立项,繁峙县砂河一级消防站主体完工,河曲县一级消防站(含河曲消防物资储备点)、代县阳明堡镇一级消防站(含代县消防物资储备点)开工建设,五台县消防救援站消防物资保障点投入使用;2026年杏林街消防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及二级消防站五寨县一级消防站(含五寨消防物资储备点)开工建设,开发区云中特勤消防站、繁峙县砂河一级消防站、原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勤消防站投入使用;2027年完成太忻经济区铁东一级消防站立项,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特勤消防站、宁武县一级消防站(含宁武县消防物资储备点)开工建设,河曲县一级消防站(含河曲消防物资储备点)、代县阳明堡镇一级消防站(含代县消防物资储备点)投入使用;2028年太忻经济区铁东一级消防站开工建设,杏林街消防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及二级消防站、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特勤消防站、宁武县一级消防站(含宁武县消防物资储备点)、五寨县一级消防站(含五寨消防物资储备点)等投入使用。

(二)同步配备所需消防车辆装备、专业队伍建设和实战化训练设施。坚持消防装备与消防站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落实原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各县(市、区)灾害事故实际和“全灾种、大应急”需求,为新建消防站配齐配全消防车辆装备。加快组建灭火救援“轻骑兵”,承担忻州古城、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防火、宣传和初期火灾扑救任务。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和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专业力量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完善地震、水域、山岳、潜水、排涝、冰域、低温雨雪冰冻等专业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同步建设配套实战化训练设施,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性应急救援装备体系。

(三)同步配套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是消防宣传阵地的重要组成,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纳入消防站建设详细规划,按照《消防救援局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县级消防科普教育馆。

(四)保障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城市消防站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应当将消防站建设纳入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并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隶移交后营区营房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2018]96号)文件要求,保障消防救援队伍营区、营房单独管理使用,确保消防救援队伍高度集蓐特呇黦中统一;在消防站建设方面采用代建制模式,由各级政府从立项到经费保障,从建设到竣工验收进行全流程监管确保消防站尽早开工、尽快建设、及时交付使用。

(五)配齐专职消防队伍。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结合新建消防站保护面积和辖区危险源情况,征召配齐新建消防站所需专职消防员,落实专职消防员工资、优待等保障措施。市政府统筹实施专职消防员的征召、集训、考核、调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具体保障对应各站的专职消防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及消防站日常运行等经费。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将消防站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民生工程,对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忻州市消防站建设项目情况一览表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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