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
针对这些预付卡领域的高发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
预付卡消费司法解释
本月正式实施
商家卷款跑路?三倍赔偿!
新规规定,如果商家收了钱不提供服务,还恶意逃避退款,消费者可以起诉要求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的,商家还可能负刑责。
商家设霸王条款?直接无效!
那些“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的霸王条款,新规直接判定无效。
消费者退卡、转卡?商家不能无故拒绝!
新规还解决了退卡难、转卡难的问题。在合理情况下要求退卡、转卡,商家不能无故拒绝。比如:商家迁店搬远、商家换老板、总预约不上服务、身体健康出现重大问题不再需要服务了,这些情况都可以要求退卡。另外,转卡也更自由了,只要通知商家,转让即可生效。
预付式消费也可七天无理由退款!
新规规定,预付式消费也能享受七天内无理由退款。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之前是因为享受过相同服务而办的卡,就不能滥用这项福利。
证据难找?法院帮你搞定!
很多时候,消费者维权难就难在没有证据。新规明确,如果商家掌握证据却拒不提交,法院可以直接采信消费者的主张,再也不用担心“有理说不清”了。
上海今天发布
单用途预付卡“10点提示”
明确:交钱七天内可反悔
办理预付卡时,消费者贪图的是折扣优惠,可不良商家谋取的却是你的本金,如何睁大双眼?
在今年的“五五购物节”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来临之际,5月8日下午,第六届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增信用、促消费”活动在普陀区真如环宇城MAX拉开帷幕。活动现场,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发布了“消费者适度理性办卡、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10点提示,并开展系列宣讲活动。
其中,“消费者适度理性办卡”5点提示分别为:
选商家要看底细:优先选经过备案、信用较好,且开在商场、有实体店的品牌连锁店,相对有保障。
签合同别怕麻烦:书面合同要坚持签,遇到“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要说不。
七天内可反悔:交钱后7天内,可无理由退本金,但已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不适用。
商家跑路留证据:买卡用卡要保留付款记录、合同等,作为事后维权证据。
警惕“甩锅闭店”套路:商家频繁换法人、换店名、搞“清仓大促”后跑路,可能是“职业闭店人”在操作,赶紧维权别犹豫。
“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5点提示分别为:
别当背锅侠:允许别人用你的营业执照、名义、品牌做预付卡生意,商场对入驻商家资质没有把关,对方跑路你也要担责赔钱。、
合同条款别霸道:合同条款有歧义,法院支持消费者;“不退不换”“遗失不补办”等霸王条款无效。
记录要透明可查:预付卡消费记录、余额数据必须保存好,如果纠纷时拿不出记录,法院会直接判你“输”。
闭店不能一走了之:恶意闭店可能被判三倍赔偿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迁店转让要“先问消费者”:迁店换店造成消费者明显不便,店铺转让消费者不同意,消费者有权退卡。
对此,不少市民表示:
新规超赞,可以放心办卡了!
据悉,第六届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增信用、促消费”活动为期一个月。其间,12家银行、3家保险、银联、10余家平台、100多家重点发卡企业将推出首店和新品、高端服务体验、品牌商品打折、酒店一卡通用、发放消费礼包、消费满额送精致礼品、会员卡服务升级、用银行卡特惠、绑卡支付送现金等200多场促消费活动,活动涵盖电商、百货、食品、酒店、餐饮、家居、美业、服装、养车等十多个行业,发放活动专属消费礼包总金额超过5000万元,预计直接带动消费超过5亿元,为今年“五五购物节”和“诚信兴商宣传月”增添亮色。
本文综合自:上观新闻、人民日报、网友评论等
微信编辑:皮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