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闹心事:在理发店、健身房等办了卡、充了会员,却发现“办卡后商家跑路”“充值容易退钱难”“合同里藏霸王条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出台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此次司法解释重点规制不诚信行为,无论是经营者欺诈消费者,还是个别消费者滥用权利向经营者“薅羊毛”,都将受到法律约束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培训、养老、旅游等生活消费领域迅速普及,成为商家吸引顾客、回笼资金的重要手段。然而,有不良商家恶意“跑路”,导致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成为社会突出问题。

市民:“之前办过健身卡,办了两年,练了半年以后因为工作原因去不了,想退款,退不了。说不能退,没有理由。后面又办了一张,用了快一年,结果健身房跑路了。”



据了解,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七类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一、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

二、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转让预付式消费合同债权;

三、约定消费者遗失记名预付卡后不补办;

四、约定经营者有权单方变更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种类、质量、数量等合同实质性内容;

五、免除经营者对所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瑕疵担保责任或者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约定的解决争议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

七、存在其他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情形。

云南兆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璐:“如果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条款,第一,可以向商家提出明确的意愿和要求,这些条款都属于无效条款,要求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进行删除;第二,格式条款所谓的‘商家拥有解释权’在法律上也是没有任何效力的。如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这样一些‘霸王条款’,依据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司法解释,大家就可以针对问题坚决地对它说不。”



商家卷款跑路?三倍赔偿!

新规规定,如果商家收了钱不提供服务,还恶意逃避退款,消费者可以起诉要求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的,商家还可能负刑责

商家设霸王条款?直接无效!

那些“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的霸王条款,新规直接判定无效。

消费者退卡、转卡?商家不能无故拒绝!

新规还解决了退卡难、转卡难的问题。在合理情况下要求退卡、转卡,商家不能无故拒绝。比如:商家迁店搬远、商家换老板、总预约不上服务、身体健康出现重大问题不再需要服务了,这些情况都可以要求退卡。另外,转卡也更自由了,只要通知商家,转让即可生效。

预付式消费也可七天无理由退款!

新规规定,预付式消费也能享受七天内无理由退款。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之前是因为享受过相同服务而办的卡,就不能滥用这项福利。

证据难找?法院帮你搞定!

很多时候,消费者维权难就难在没有证据。新规明确,如果商家掌握证据却拒不提交,法院可以直接采信消费者的主张,再也不用担心“有理说不清”了。

据了解,以往预付式消费纠纷中,消费者常常处在弱势,新规提供的法律依据,让消费者维权更有底气,比如商家卷款跑路等情况,新规明确责任,消费者可依法索赔。

云南兆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璐:“商家所做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或者在吸收了公众预付款之后进行‘跑路’的行为,加大了对其惩罚的力度。比如该司法解释中就已经明确,针对这个问题,如果消费者遇到了这样的情形,可以通过诉讼等司法途径,要求商家进行三倍的赔偿;如果严重,商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据介绍,该司法解释的出台,为预付式消费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对消费者而言,降低了维权门槛,明确商家违约时的退费责任,并优化举证规则,破解举证难,使消费者能更便捷地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同时,促使商家摒弃不合理“霸王条款”,进而诚信经营,靠优质服务和良好口碑吸引消费者,也能倒逼商家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消费体验,以应对消费者更灵活的消费选择和退款权利,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黄潇云

编审:李菁

终审: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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