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南法院通过“惩戒威慑+信用修复”组合拳,成功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125万余元欠款。
工程款久拖未付,诉讼判决仍不履行
2016年,原告钦州某开发公司承接被告广西钦州某交易公司的某海域回填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后被告尚欠工程款125.31万元。因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向钦南法院提起诉讼。又因被告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唯一股东广西某物流公司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终审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仍拒不履行,原告遂向钦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信用惩戒显威力 深挖线索破困局
2024年5月立案后,该院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然而,被执行人不仅对法律文书置若罔闻,还拒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将两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案件陷入僵局时,申请执行人提供关键线索:案外人广西某管理公司租赁被执行人场地,且租金转入个人账户,疑似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经查证,执行法官火速向承租人送达裁定,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收取的租金,截断了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渠道,并同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严肃告知其转移财产已触犯刑法,若继续规避执行,必将面临刑事追责,让法律的威严直抵被执行人内心。
拒执预告促履行 信用修复护发展
在“租金冻结+刑事追责”双重压力下,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主动联系法院请求和解。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被执行人便全额支付 125万余元工程款,这场长达数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执行完毕后,该院秉持 “惩戒不是目的,发展才是根本” 的理念,随即解除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及时屏蔽失信信息,并协助其完成信用修复,为企业卸下 “失信包袱”,助其重新扬帆起航,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案钦南法院通过“扣留租金+拒执犯罪预告”的刚柔并济举措,精准破解转移财产型执行难题,既以高压震慑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又以信用修复释放企业再生动能,生动诠释了“护法威”与“暖企心”的司法智慧。
转自丨钦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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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68期 总135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