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阳原县人民法院采取五项举措在审判阶段和执前阶段做实“双督促”,积极构建“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机制,有效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第一季度民事一审结案295件,其中对已生效有金钱给付义务的165件案件做到了逐案督促履行。经督促,全部履行完毕案件56件,占比33.94%,督促履行金额317.43万元,进入执行程序仅7件,成效明显。


加强释法明理,引导主动履行

坚持“谁结案、谁督促”,将督促履行贯穿于审判全过程,不断强化法官的审执兼顾意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和释法明理,让当事人明白法律规定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对于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当场向当事人阐明权利义务和履行方式,促使其当场达成和解并履行。化稍营人民法庭坚持“调解即履行”,第一季度,结案45件,调解结案27件,当庭履行8件,通过督促履行6件,共计履行标的11.41万元。


强化保全引导,促进自动履行

强化诉前、诉中保全程序释明、引导,推进“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今年以来,对河北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45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立案后当日发起财产保全措施,对控制财产达到标的额50%以上,开展主动履行引导,全面告知风险义务,促推39起案件债务人主动归还借款本息120余万元,全部在诉讼阶段实质化解。对控制财产比例较低的6起案件,综合评估债务人负债情况、偿还能力,引导双方达成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并出具调解书后持续进行督促履行,现均在有序履行中,无一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坚持全程答疑,消除当事人疑虑

为了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感和接受度,阳原法院坚持做实全程答疑。特别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有疑问的,承办法官及时进行答疑解惑,耐心释法明理,消除其疑虑和误解,促使其自觉履行裁判义务。第一季度,交通审判团队结案30件,判决自动履行21件,主动履行到位案款201万元,经答疑促使当事人主动撤回上诉3件。


做足判后督促,明确法律后果

在案件宣判时,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期限和方式,以及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由各庭室制作督促履行台账,详细记录每个案件的履行期限、履行内容。对临近履行期限的案件以电话回访方式再次督促履行,增强其主动履行的自觉性。


组建专业团队,精准助推履行

落实张家口市中院相关要求,成立了专门的执前督促团队,具体负责核查当事人财产信息、了解当事人的履行意愿和能力、制定督促履行方案等督促履行工作,实现了对执行案件的提前介入和有效管理。立案庭主动向来申请执行的债权人介绍执前督促程序,经债权人同意,立即交由执前督促团队办理。执前督促团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电话督促、上门督促、借助社会力量督促等多样化的督促方式向债务人阐明法律后果,提高督促效果。相应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一个案件的督促履行情况并持续跟进。第一季度,执前督促案件75件,15件案件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其中7件已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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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原县法院

编辑|龚泽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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