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晨报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关于呼和浩特市祥如农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良俊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资金退赔公告

关于被告单位呼和浩特市祥如农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张良俊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内 0123 刑初 32 号刑事判决书已生效,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查控、资产处置、信息核实等工作,努力实现追赃挽损最大化。因案涉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资产变现难度大、周期长,为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开展资金退赔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赔登记期限

本次资金退赔登记期限为15日,自2025年5月8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止。

二、退赔登记人员范围

资金退赔人员为(2023)内 0123 刑初 32 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集资参与人。

三、退赔原则及金额

1.退赔原则:本次资金退赔按照“统筹兼顾”“按比例清偿”“分期清退”的原则确定统一的退赔比例,对先行回款部分予以分配。

2.退赔金额:本次退赔的金额,以现有可退赔资金总额为限,按现有可供退赔金总额与全体集资参与人应获退赔金总额相比,得到相应比例,再依据该比例,对应每位集资参与人应得退赔金额进行核算。

四、退赔方式

本次资金退赔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依托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退赔方式,集资参与人通过扫描本公告后附的二维码或添加微信号码,确认退赔数额后予以发放。

五、登记查询及发放流程

1.扫描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二维码或添加微信号,通过输入集资参与人(以判决书为准)本人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本人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因资金退赔统一由中国农业银行进行转账,该卡可在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办理,需系一类卡)进行登记,并签名确认。完成信息确认后经法院核实信息无误,将统一进行转账退赔。

2.退赔资金原则上由集资参与人本人完成领取,如确因故无法本人办理的,要求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和授权委托书添加微信后将上诉材料提交,经核实后方可领取。

线上登记方式:添加微信号:hlfyxrtpdj

联系电话:0471-7190223、0471-7184596

六、特别提示

1.如对本次退赔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于每周五在和林格尔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待法院核查后再行予以处理;若因故(如未能看到公告、路途遥远暂不能办理领取等原因)不能在本次退赔登记期限内办理退赔相关手续的,可待下一轮退赔工作开展时,一并办理退赔资金领取手续。

2.受害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本次退赔过程中法院、银行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受害人提供银行验证码、银行卡号或密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代管、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进行资料核实、注册、登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如对退赔相关事宜有异议,可拨打咨询电话:0471-7190223(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事务中心);咨询案件进展的,也可在微信进行留言。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

系统开放初期,添加微信、咨询电话拨打可能较为集中,请耐心等待回复、错峰拨打。

5.目前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后续我院将继续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力争短期内开展下一轮退赔工作,各集资参与人可持续关注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以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8日

来源: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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