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我党提供蒋介石“围剿”红军绝密计划,让出毕节城给红二、六军团,粤军名将,蒋介石的救命恩人莫雄为红军做的这些重大贡献已经广为人知,其实在党史军史上,莫雄还做出过许许多多重大贡献,今天就为大家讲述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1938年8月,国民党广东省政府主席吴铁成任命赋闲在家的莫雄担任粤北南雄县县长,当时南雄县县政府和县监狱同时设在城中的孔庙中,寄押着国民党余汉谋所部“剿共”时抓到的我党党员、红军战士及赤卫队员等300多人。

莫雄上任不久,就接到时任八路军广州办事处主任云广英的一封信,信中希望莫雄帮忙释放这些我党党员、红军战士和赤卫队员。

随即,莫雄召开了县政府会议。莫雄先是处置了些许无关痛痒的事务,而后谈及了监狱的状况。他向手下的秘书及科员说道:这些犯人数量众多,竟连落座之所都没有,只能站立,如此下去定会有人丧生。然而,寄押他们的那些部队已然开拔至浙江、上海一带的抗日前线,不知何时方可回粤。倘若等到他们回粤再处理这些犯人,这些人恐怕早就“瘐死狱中”了。

说完上述理由后,莫雄言道:“我决意释放全部犯人,一个也不留。”

只见那些科员秘书听闻,起初皆是惊愕,继而纷纷表示反对。

他们道:“县长大人,您何苦如此行事呢?他们死在狱中,那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况且又非我们抓捕而来。这里边的数百共产党分子和俘虏兵皆让您放了,人家不说您通共,也会说您贪赃枉法,这岂不是自寻烦恼吗?”



还有人道:“这是余总司令的剿共部队寄押在南雄的共党分子,您只是南雄县长兼游击司令,您无权这般作为,莫说数百人,便是几人也不能放。若然您一定要放,也需请示余总司令!”

闻此,莫雄愤懑地说道:“我深知余总司令定不会应允,何必多此一举,我决意要放,即刻就放!杀头就杀我的,与你们无关!”

这些人听莫雄这般言语,便不再表示反对了。随后,莫雄将此决定告知了南雄监狱长,监狱长一见莫雄恼怒的神情,不敢懈怠,称将遵令执行。

到了约定的释放之日,莫雄带领县政府承审员黄仲宏来到县政府大堂,并命令将监狱里的全部犯人都带到大堂上,随后指定两名狱卒专门给犯人打开脚铐。

随后,莫雄按监狱花名册上的名字逐个喊犯人上堂,简单核对后,就给每个人发放一张事前印好签有莫雄名字并盖了县政府和游击司令部大印的“释放证明书”,上面说明:“仰沿途军警查检放行。同时,莫雄还发给他们每个人一块大洋、5斤大米。

莫雄整整花了八天时间,每天从早忙到晚上,终于将监狱里关押的犯人全部释放,正当莫雄以为事情就此结束的时候,承审员黄仲宏说出了一个秘密,原来在南雄县还有一个秘密监狱,里面还关押着24名我党的干部。

莫雄随后调来这些“犯人”的档案,根据档案记载,这些人都是粤、湘、地区红军或地下党的干部,已分别被判无期徒刑,或15-20年徒刑。

莫雄想索性把这些人也一并释放了,但转念又想,监狱里寄押的几百名俘虏,都没有定罪判刑,放了就放了,事后还有说辞,但是这24名都是已经判刑立案的“重犯”,要是简简单单的就释放,恐怕不妥。



莫雄思索良久,终于想到一个办法,于是,他就叫县政府的秘书写了一份公文给余汉谋,要求释放这批“重犯”。县政府的秘书一听莫雄的要求,立时瞠目结舌,心想这县长的胆子也太大了,但县长的命令又不得不执行。

公文写好后,莫雄带着它到翁源去见余汉谋。莫雄在粤军中有“莫大哥”之称,是粤军中元老,余汉谋对他是敬重有加,余看罢公文,问莫雄为何要放这些共产党?

莫雄说:“现在国共合作,蒋委员长都与毛泽东握手摸酒杯底了嘛,我们将这些共产党放了,多几个打日本仔不好吗?”

余汉谋听了有点不高兴,说到:“莫大哥,政治上的东西你不懂,这些要犯放不得,你不要理这样的事了!”

莫雄见一时难以说动余汉谋,只好告辞。随后余汉谋找到广东绥靖主任公署西江行署主任徐景唐。徐是余汉谋的拜把兄弟,同时与莫雄也有多年交情。徐虽然不明白莫雄要放这些共产党“重犯”用意何在,但碍于面子,还是答应与我一同上司令部找余汉谋。

见到余汉谋后,徐景唐说:“莫县长要求放了这二十几个人,总司令你就放了吧!”

余汉谋见人情难却,便答应了。于是就在莫雄呈报的公文上签字:“准予全部释放。”

签完字余汉谋还是不放心,于是就对莫雄提出了一个要求:“这些高级共产党你不能放出去,让他们在你的司令部当兵吧!”莫雄随即应承下来。

第二天莫雄赶回南雄,将剩下的24名我党同志全部释放了,并送了钱给他们作剃头、洗澡等零用。几天之后,他们就各奔东西,杳无踪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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