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本报从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官网获悉,惠州大亚湾西区龙山十路市政工程10·28坍塌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10月28日16时26分左右,大亚湾开发区西区龙山十路(大亚湾大道至龙海二路段)市政工程项目发生1起污水管沟侧壁土方坍塌掩埋事故,造成1人死亡。次日,惠州市安委办对该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本报曾在2024年10月30日以《土方坍塌致1死 惠州对大亚湾龙山十路市政项目10·28事故挂牌督办》为题进行过报道)。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项目为龙山十路(大亚湾大道至龙海二路段)市政工程,施工单位为广东美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广东宏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据调查报告披露,2024年10月28日7时30分左右,龙山十路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人员上班,开始开挖大亚湾大道至石化大道段东侧10#-11#污水管接驳井之间的管沟。下午16时26分左右,当事人林*祥(劳务分包单位宏海建设公司员工,龙山十路市政工程项目测量技术员、现场管理人员)下到管沟底部,使用GPS测量杆测量管底标高,突然,管沟离南端管头约4-6米左右位置的西侧沟壁土方坍塌,将其胸部以下部位掩埋。多人陆续加入救援。16时50分左右,当事人林*祥被送至医院抢救;20时59分许,林*祥因抢救无效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导致管沟侧壁土方坍塌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认定宏海建设公司违规进行管沟开挖作业,现场放坡比例不符合施工方案,未设置相应安全防护措施,且死者林*祥在未确认作业环境是否安全的情况下,冒险进入沟底测量标高,管沟西侧壁土体突然坍塌将其掩埋受伤致死。此外,作业人员林*祥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宏海建设公司、美景环境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若干问题,也是酿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调查组建议公安机关对2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分别是美景环境公司安全员钟*雄和宏海建设公司现场主要负责人冯*辉。此2人被认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此外,宏海建设公司、美景环境公司、美景环境公司法定代表李*雄、宏海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祥,均建议进行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张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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