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报中提到,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苟仲文利用担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苟仲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苟仲文

公开简历显示,1957年6月出生的苟仲文是甘肃镇原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工程师、二室副主任、主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主任兼党委副书记、书记,国家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等职。

2008年后,苟仲文先后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教工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兼)、北京行政学院院长(兼)等职。

2016年10月,苟仲文被任命为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一把手”期间,苟仲文曾任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执行主席兼中国奥委会主席。

2022年7月,时年65岁的苟仲文不再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同年8月,苟仲文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次年3月担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等职,直至被查。

2024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苟仲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12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苟仲文被“双开”的消息。通报中提到,经查,苟仲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去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苟仲文被捕的消息。其中提到,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苟仲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红星新闻记者 刘亚洲 付垚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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