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4日16时05分,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南路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导致6人死亡、2人受伤。
肇事司机蔡某某(男,29岁,滕州市人)因醉驾、超速及违规超车引发事故,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蔡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9.7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80mg/100ml)
醉驾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蔡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9.7mg/100ml,已远超这一法定标准,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若醉酒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处罚更为严格,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此外,若因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将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在此案件中:若存在“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等情形,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醉驾撞死6人的案件中,肇事者通常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符合此情形。
有的网友说:“ 死刑必须死刑。”
还有的网友说:“这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不是交通肇事罪!!!!最高可判死刑”
也有的网友说:“醉驾不逃逸,很难死刑吧?如果他认罪态度好,还真很难死刑。主要是有个逃逸的这种在前面立着,不逃逸的很难判最高。”
还有的网友说:“如果是交通肇事罪起诉 就不太可能是死刑了, 如果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死六个大概率是死刑。”
据知情人透露说:“里面一个孩子给他妈妈买母亲节礼物,礼物还在当场,泪目了……”
还有的网友说:“愿逝者安息,家人节哀!杜绝酒驾就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或许谁也不会想到,公交站会变成生死场,要避免这样的悲剧,首先得严惩肇事者,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给社会一个警示。
同时,要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的整治力度,交警部门得加强巡逻,用更先进的技术手段检测,对酒驾行为“零容忍”。对于公共安全设施,政府得加大投入,在公交站台、学校门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安装防撞护栏、减速带等设施。
在信息发布上,官方得及时、准确地公开事故调查进展和伤亡情况,回应公众关切,稳定社会情绪。
我们每个人也要从自身做起,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看到身边人有酒驾行为,要勇敢制止。
希望这样的悲剧能成为我们改进的契机,让类似的惨剧不再上演。
希望家属可以早日走出伤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