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宠物带入工作场所一直是公司争论的焦点。有些人喜欢带着自己的宠物,让它们到处走,然而有些同事会因此感到困扰甚至受到威胁。杜塞尔多夫地区劳工法院目前已作出有利于雇主的裁决。

杜塞尔多夫地区劳工法院做出了一项狗主人可能不爽的裁决。该诉讼是由一名在游乐场工作的员工提起的。这名员工自2019年以来就一直带着自己的狗上班,而她的上司也一直没有表示反对。但几周前情况发生了变化:管理层禁止她将动物带入游乐场。管理层还抱怨指出,其他地方的员工现在也想带宠物上班。


容忍不意味着允许

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此前已驳回了狗主人的临时申请。在上诉听证会上,地区劳工法院提出了一项解决方案:该员工可以在 5 月 31 日之前带狗上班,之后必须将狗安置在其他地方。

这名员工的诉讼最终被州劳工法庭全面驳回。因为最初的工作描述中就包含禁止养狗的书面规定。杜塞尔多夫地区劳工法院表示:“没有执行禁令并不意味着禁令被废除。” 而且,公司能会失去一些因为对宠物毛发过敏或害怕狗而不再光顾游乐场的顾客。

据司法门户网站“法律论坛在线”报道,工作场所是否允许养狗的决定权在于雇主。雇主可能会允许狗进入,但狗主人不应该错误地认为,容忍就意味着原则上允许他们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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