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本报从江门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江门鹤山深岑高速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项目9·26高坠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本报注意到,本起事故发生于2024年9月26日10时40分许,事故地点位于江门鹤山市共和镇平岭村的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工程平岭二号桥施工现场,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需要指出的是,本次事故发生在TJ02标段主线平岭二号桥左幅,平岭二号桥处于平岭互通立交范围,江鹤高速、拟建银洲湖高速、现状省道S270三条道路在此处交叉。因现状桥不能满足省道S270扩宽后的行车要求,需要拆除重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作单位为广州中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育才-布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据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9月26日10时40分许,工人向XX在作业过程中身体失稳,从平岭二号桥桥面坠落,经现场人员送到卫生院进后情况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值得一提的是,向XX为广州中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
而据事故调查披露,直到发生工人坠落事故后,施工方才抓紧完成了平岭2号立交桥第3、4跨防护栏的安装。
调查组认为,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中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育才-布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在安全管理方面各存在若干问题,并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临边防护缺失、工人安全防护意识薄弱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还对相关人员及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和广州中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被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进行行政处罚。育才-布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被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被建议进行行政处罚,并建议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
此外,包括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涉事工程项目部经理贺XX在内的多人也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范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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