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黄威智 韩莹 萱唐婧

“我们生活终于有盼头了……”70多岁的老李眼含热泪,反复向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达谢意。屋内,他的老伴刘英(化名)因交通事故已卧床“沉睡”两年有余。

2021年,在某厂门口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老李驾驶的三轮车与余某驾驶的无牌照摩托车相撞。经认定,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英因重伤一级成为“植物人”。500余天里,这个务农家庭耗尽积蓄支付超百万元医疗护理费,仍拖欠两所医院近四十万元的医疗费,后续还需要大量资金用于治疗和护理,而肇事者余某始终未履行赔偿义务。更复杂的是,余某因涉嫌盗窃罪,该案一并移交新沂市办理。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案件时敏锐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移交控申部门开展全面救助。“撞了人不赔钱,我们实在活不下去了!”面对情绪崩溃的老李,检察官多次开展心理疏导,明确表示“将严格依法追究余某刑事责任,不放过任何一起犯罪事实”,以法治承诺打消了老李的心理顾虑。

在调查走访、核查事实中,检察官发现,刘英一家已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救助条件,遂立刻向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开展两级院联合救助。

“俺们不识字,不知道要提供啥材料……”考虑到老李七旬高龄、文化程度低、子女外出务工的实际困难,新沂检察院快速推动救助流程,指派专人上门协助提交相关材料,并加速审核流程,仅仅三天即完成救助审批。

针对余某拒不赔偿的情况,新沂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医院调取涉案相关病案、医药明细、医疗费清单等证据材料,协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尽力保障刘英的后续治疗。在审查余某其他犯罪线索时,控申部门通过亲历性核查发现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盗窃犯罪,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当即向刑检部门发出《控申建议书》,推动对余某决定逮捕并移送新增犯罪线索。

随后,控申部门与刑检部门深化协作配合,共同分析研判案件情况,配合主办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推动余某当庭认罪,案件顺利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执行环节,协调法院对余某财产进行保全、查封、拍卖,密切跟踪赔偿执行,切实维护刘英的权益。

办案中发现的“残疾救助金领取难”问题,成为检察机关延伸监督的新切入点。刘英自2023年办理残疾证后,每月700余元救助金因银行“本人领取”规定迟迟未能领到。新沂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协调民政部门核查资金流向,与银行沟通开辟“特事特办”通道,2024年5月,老李终于代妻领取到15个月的救助金。

针对刘英仍拖欠的医疗费用,检察机关进一步协调医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优化免除部分医疗费;对接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将其纳入低保边缘户管理,申请镇级陪护救助,保障各项救助及时到位。

从司法救助到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再到生活保障、民政帮扶、医疗救助,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创新“跟踪监督+多元救助”举措,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法律监督线索初核试点工作,全方位解决救助对象困难,为“沉睡”中的她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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