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公安局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提升民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三)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
(四)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的黑恶势力。
(五)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黑恶势力。
(六)在工程建设中干扰施工、垄断建筑装修材料,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七)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街霸”“市霸”等痞霸势力。
(八)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沙、盗采河沙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
(九)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教唆、引诱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一)党员(村、社区)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纵容、包庇痞霸势力活动,为痞霸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十二)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尽,需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内容,尽可能提供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大理市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上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通过以下渠道反映举报:
1. 举报电话:110、0872 - 2185110。
2. 举报地址:大理市公安局扫黑办(大理市苍山路66号大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671000。
大理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9日
来源:大理市警方
编辑:杨润婷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