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和人口迁徙流动变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撰文丨钱小昊
4月30日,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司发布《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深化医改的关键举措,相信接下来很长时间内,我国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将迎来重大变化。
《意见》指导各地综合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人口结构变化、群众健康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这与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因地制宜完善建设布局”遥相呼应。政策的核心目标是通过资源配置优化和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分级诊疗落地,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医疗格局。
社会在不断发展,通过动态调整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密度和服务半径,可有效解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问题。接下来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重点在哪?
城市化进程加快,
四类基层医疗机构需调整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和行政区划调整,基层医疗机构总体呈现农村减少、城市增加的情况。面临的形势包括:乡村人口减少和老龄化加深、偏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便利性不佳、需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不同规模和标准进行分类指导、加强建设。
《意见》是在为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和谋划编制“十五五”规划提供依据,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好、建设好、使用好。
《意见》明确,要办好乡镇卫生院、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办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利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保持存量、优化结构,依托区划、兼顾人口,统筹资源、分类建设”,以基础薄弱地区为重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强调既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防止一刀切,出现服务“空白点”,也要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四项任务”总体上与原有基层机构设置建设有关政策保持稳定连续,但在新形势下又有部分调整。比如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比较典型的案例有浙江桐庐县,当地通过打造“15分钟医疗服务圈”和“毗邻村组团共建”模式,实现基层服务全覆盖,增加了百姓就医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意见》指出,原则上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对撤并的乡镇,结合实际可将原有乡镇卫生院转为建制乡镇卫生院的分院或进行合并。这无论对于医疗机构本身还是老百姓而言都是很有必要的。以笔者走访过的新乡市获嘉县太山镇卫生院为例,当地由于撤乡并镇等因素影响,原来这个镇有两个公立卫生院,去年在相关部门主导下,太山镇卫生院正和另外一个卫生院进行初步合并,太山镇卫生院院长郭林规划把两个医院进行分类,一个主打精神卫生服务,另外一个主打基础医疗服务。
再看村卫生室,目前确实一些村落人口非常稀少,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也要生存。所以《意见》给出的方向是:1个行政村有多个村卫生室的应合并设置;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交通便利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单独设置村卫生室。
然后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实发展迅速,但一些“新城”尚无相关机构。本次政策指导的精神是: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置的街道应按标准新建,也可通过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实现。
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是便利性原则,适当扩大服务人口多、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较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模,提高其服务能力水平。
聚焦服务能力建设,
强化医防协同
《意见》将“提升基层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列为重点任务,包括健全科室设置、扩大用药目录、强化医务人员培训等。这些措施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一脉相承,强调通过硬件升级和人才下沉(如城市医院派驻、联合门诊)补齐基层短板。以濉溪县人民医院为例,当地通过医共体建设推动县域资源整合,派驻科室医生下沉到乡镇卫生院进行长期帮扶,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作出表率。
同时《意见》还给出了具体的举措,比如加快推进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扩大基层常见病和慢性病用药种类,推动县域医共体用药目录统一,保障用药衔接。事实上,《意见》指出的地方正是如今多数医疗机构亟待解决的地方,比如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设备差,检查检验结果与三级综合以上医院大相径庭,导致老百姓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度”下降。若能推进县级医疗机构设备、人才等进基层,相信会有很大改观。
《意见》提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现了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型。国家卫健委基层司此前已明确将“医防融合”作为公卫重点之一,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通过数字化手段和医保支付引导患者基层首诊,既缓解了大医院压力,又强化了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的连续性。以安徽省滁州市龙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例,自去年开始,该中心启动“数字化中医馆”,群众去就诊既提升了效率和准确度,也能解决自身健康问题。
人才队伍方面,《意见》提出要增加紧缺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人员配备,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开展人员培训进修、推动城市医院人员下沉等多种途径不断壮大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政策需协同发力,
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意见》提出的保障措施有:加强组织领导,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等一体推进;强化规划引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落实政策保障,中央资金重点向基础薄弱地区倾斜。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做好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各地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
客观而言,《意见》的发布对于基础薄弱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说是利好消息。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当下偏远地区设备与人才短缺问题仍突出,部分地区基层机构仍局限于基础诊疗,专科能力有待提升。需要各地进一步通过绩效改革吸引高水平医务人员下沉。
尽管《意见》提出多个方面的策略来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但资金、人才、设备、规划等究竟如何落实、落实程度如何,需要用手段监管,用时间说话。建议中央与地方财政部门联动投入,完善基层医生职称评定与培训体系。通过加大力度推动医防融合,降低一定区域内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同时探索多元化服务模式,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灵活性。
无论如何,《意见》的出台,既是落实“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对国务院分级诊疗、强基层部署的深化。期待未来基层医疗机构能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真正强起来,提高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为老百姓筑起健康中国的第一道坚固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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