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万林
社会工作者如何应对人情这个“捣蛋者”
作者 | 赵万林
作者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原文 |
拙文《社会工作服务中人情伦理与专业伦理的调适——以一个灾后重建服务项目为例》有幸发表在《社会学研究》2025年第2期,非常感谢匿名评审专家的专业意见以及各位师友给予的建议和帮助,也感谢编辑部提供撰写“作者手记”的机会,让作者得以反思自己的研究过程。
一、把人情这个“捣蛋者”拎出来
这篇文章是在我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博士论文主要关注这样一个经验现象:服务对象与社会工作者常常以“朋友”相称相待,而且为了强调彼此关系的亲密性,还会将对方拟亲属化。从专业伦理的角度来看,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专业关系,它有别于日常生活中的友谊。如果双方成为朋友,则可能构成双重关系的表现。这几乎已经成为社会工作界的“常识”。但我在弘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调查发现,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所谓的“朋友关系”其实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这种关系既分享了友谊的部分特征和伦理属性,也保留着适当的专业界限,不宜被直接打上双重关系的标签。因此,我的博士论文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阐述这种关系的特征与建构历程。
工作之后,我开始着手修改博士论文。在修改的过程中,我关注到《社会学研究》发表了好几篇与关系工作有关的文章。这些文章关注的领域和现象虽然有所不同,但都为我修改博士论文提供了很多启发。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给彼此之间的所谓“朋友关系”赋予特定含义或意义的过程其实也可以被视作他们开展关系工作的过程。沿着这个思路,我重新梳理了专业关系领域的文献,并开始聚焦于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如何通过关系工作促使双方的关系从“亲密关系”转化为“有人情味儿的专业关系”,试图将这种关系转化的过程和动力机制作为文章的论述重心。初稿完成后,经历多次心理建设,将文章投到了《社会学研究》。
文章提交后,不久就收到了外审意见。外审专家在肯定文章选题价值的基础上,指出了非常具有针对性的问题并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建议。初稿基于已有文献将专业关系区分为距离模式和联结模式两种类型,并将距离模式作为自己对话的“靶子”,以突出我想要强调的“有人情味儿的专业关系”。这种处理方式受到了外审专家的质疑。外审专家指出,“论文混淆了社会工作专业关系本身所包含的情感性与工具性的双重属性,与专业关系中情感动力与私人关系中的情感动力二者的关系”,并建议“应该把问题进一步聚焦到专业情感动力,与私人情感动力的关系问题,而不是工具性专业关系与专业中的人情味的关系问题”。外审专家也认为,初稿未能讲清楚从“亲密关系”到“有人情味儿的专业关系”的关系转化过程。
在认真思考外审意见之后,我对初稿做了大幅度的修改。首先就是回应初稿的混淆之处。事实上,外审意见提到的“私人情感动力”在初稿中指的就是我们常常视之为“私”的人情。人情在社会工作服务中就像个捣蛋者(trouble maker)一样。它既有可能有利于专业服务的推进,也给社会工作者带来了专业伦理困境。完全否定人情的话,可能会犯“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的毛病;而接受它的话,又会面临违反专业伦理的风险。初稿虽然致力于呈现“关系转化”的过程和策略,但实际上要处理的核心问题仍然是社会工作者究竟如何应对这个捣蛋者。因此,我在修改稿中把人情这个捣蛋者单独拎了出来,并对问题意识做了调整,将关注重心从关系转化进一步聚焦到了社会工作者如何在专业伦理中安置人情。与此相对应的修改则是对初稿文献综述和分析框架的彻底改写。其中,文献综述着重强调了个人涉入与专业责信之间的张力,分析框架从关系工作变成了班克斯(Sara Banks)的伦理工作。
外审专家基本认可了修改稿的思路,同时指出了文章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编辑部老师也为拙文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建议。这些建议促使我将服务对象的协同实践和行动伦理整合进伦理工作的框架中,优化文献综述的呈现方式以及经验研究部分的结构布局。于是,在第一次修改稿的基础上,文章后续又经历了两次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若干次补充修改。在整个修改过程中,责编何钧力老师为拙文付出了非常多的心力。何老师大年初二就将满是批注的校对稿发给了我,并让我可以先过节再修改。感激之余,我也无颜固守曾许下的“博士毕业后再也不要陪着论文过年”的承诺了。
二、研究过程反思
回想自己的研究过程,我觉得研究者在专业伦理研究中很容易犯两种毛病。一是站在外部的立场“居高临下”地审视社会工作者的伦理抉择过程,对照着教科书里的伦理守则对他们的行为“指手画脚”,然后给出某种“规范性”的伦理抉择模式或建议。二是盲目地对所谓“西方”的《专业伦理守则》嗤之以鼻。第二种毛病比较隐晦,它把伦理规则的处境化应用误解为不需要伦理规则或代之以全新的规则,而事实上二者并不能被等同起来。
我当时主要犯了第二种毛病,老想着“重构”某种话语和规则,所以预答辩的时候被老师们批评是“意见的僭主”。于是,我开始反思自己的研究过程,意识到产生这一毛病的根源在于我作为研究者没有耐心地去体会社会工作者在特定情境下进行伦理抉择的心路历程。事实上,作为直接面对人情困扰的行动者,社会工作者最明白人情是怎么捣蛋的。面对人情的捣蛋,他们没有完全否定专业伦理守则,也没有成为伦理规则的傀儡,而是在将伦理守则作为重要参考系的基础上采取了处境化实践的策略。社会工作者伦理抉择的背后也有着自己的理由,即使他们可能暂时还无法将这些理由清楚地表达出来。而我作为研究者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努力体会社会工作者的纠结与不安,扮演“催化剂”的角色协助他们将自己的策略和理由讲出来,然后尽可能有逻辑地将其付之于文字。
由于对上述毛病有了一定的觉察,当外审专家建议在文末补充文章对实务工作的借鉴意义时,我增加了这样一句话,“界限可协商并不意味着社会工作者可以随意跨越界限”。我不希望这篇文章带给读者这样的印象:与服务对象的人情互动是没有问题的。
研究过程带给我的另一反思在于,关系是通往理解的桥梁。要理解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人情互动,就需要与他们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在按照外审意见修改论文的时候,晓丹告诉我,我最开始去弘毅调查的时候,她以为我跟她接触过的某些调查者一样,做完调查就走了,所以第一次访谈的时候她是有所保留的,并没有告诉我一些关键信息。我自己对此也有所察觉,因为分析资料的时候就能发现第一次访谈的资料很少能用得上。当然,后来晓丹以及弘毅的所有人都为我提供了很多无私的帮助,给我提供了很多珍贵的信息和自我反思的机会,包括真诚地告诉我他们最初其实是这样看待我的。
与研究参与者建立良好的关系不仅能够保障研究资料的质量,更重要的是能够帮助我沉浸到他们所处的那种伦理氛围中,从而尽可能地进入到他们的意义世界。这篇文章之所以特别看重弘毅的“人情味儿”,其实也是因为自己在调查中有着一些切身的感受。当我延期毕业后再去弘毅补充调查时,弘毅的各位家人给了我很多情感上的慰藉。燕姐花了好多时间跟我推心置腹地讲她的经历并热心地帮我组织焦点小组;刘叔他们带我去KTV唱《水手》;孔姐生怕我因为论文进展不顺而有什么心理问题,给我讲了“生命的价值”;马叔甚至在我博士论文送审之前还专门打电话宽慰我,并且从他的角度告诉我可以怎么去写弘毅的故事;我还去了很多人家里吃饭,我觉得跟他们一起吃饭聊天的感觉真好——跟他们聊天这件事本身就很开心,而不只是因为聊天对我的论文有帮助。当然,弘毅还有很多很多老师和社工都给我带来了这样的感受,晓丹在出租车上通过电话接受我的访谈,小王为自己博士论文忙碌的同时还来帮我捋顺论文的思路,陈老师专程从成都送我前往H新镇……虽然无法在文章里面列出所有人的真实姓名,但我仍想以这篇文章向所有弘毅的前辈致敬。
三、未尽的议题
文章虽然经历了多次修改,但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和未尽之处。首先,文章的叙事显得平顺了些。文章主要呈现了专业伦理与人情伦理的调适,突出了其可调适的一面。作为一篇文章来看,叙事或许是完整了。但是,这种完整性建立在将人情视作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一对一”互动的基础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各自的异质性。换言之,如果我们从三人或多人互动的角度来理解人情,情况会更复杂,也会发现社会工作者所面临的更多的挑战。我在实地调查中关注到了这一现象并在博士论文中有所呈现,但限于篇幅,并没有在这篇文章中详细交代。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将其整理出来。
其次,关于专业美德的内容未能完全展开。在分析社会工作者的伦理工作何以有效的时候,文章提到了专业美德的重要性。就像潘光旦先生对“童子操刀”所做的分析那样,不论伦理规则有多完备或实践策略有多花哨,如果社会工作者没有相应的专业美德,那么这些旨在保障服务对象福祉的伦理规则并不见得就能实现它原初的目标。而且,专业美德对服务对象也有示范感召作用。当服务对象意识到他所面对的社会工作者是一个“讲人情也讲原则”的人的时候,我们很难想象他还会理直气壮地坚持“搞关系”的那一套逻辑。换个角度讲,服务对象也是讲理的,但他所讲的“理”其实跟他怎么认知自己眼前的这个社会工作者有关系。强调专业伦理并非对社会工作者进行道德绑架,而是在经验研究中确实发现我们的社会工作者表现出了这种美德。这是他们留给社会工作专业的财富。正是有了这些具备专业美德的社会工作者,专业社会工作才能在外界的风云变幻中永保火种。希望未来能有机会围绕专业美德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专业伦理非常复杂,需要以“日拱一卒”的耐心去加以研究。拙文还有诸多需要改善之处,敬请各位前辈同仁多多批评指正。